每年5萬ETC欠費人遭強制執行 8/18起3萬元以下開放超商繳款

▲▼0716舊宗路高速公路閘道口交通流量。(圖/記者黃克翔攝)

▲今年8月18日起,積欠國道通行費移送強制執行案件,若欠繳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以至各超商通路進行繳費。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8/17)表示,今年8月18日起,針對積欠國道通行費移送強制執行案件,若欠繳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以至各超商通路進行繳費。另外,高公局也統計,每年約有5萬戶車輛因欠費ETC遭強制執行,最年欠費大戶約10萬元,欠費大戶多為運輸業跟貨運業。

為提升繳款便利性,高公局業務組長劉逢良表示,8月18日起針對積欠國道通行費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各超商通路進行繳費。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公局統計,通行欠費多屬小額,民眾若欠費經掛號信件催繳及依法開罰仍未繳納,後續會移送法務部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每年遭送執行欠費義務人,金額在2萬元以下高達98%,為方便欠費者繳費,108年實施超商代收2萬元以下之傳繳案件以來,約有6500個義務人至住家附近超商繳款,免除至銀行匯款或親自至機關繳費困擾。

為擴大繳費便利性,高公局說,欠費傳繳案件在3萬元以下,也可在收到執行署傳繳通知的繳費期限內,至全國五大超商繳款,且免收手續費;但欠費逾3萬元,仍需至移送機關如高公局各分局或執行執行分署繳納,或以購買郵政匯票寄至或逕以指定帳戶匯款至移送機關。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多加利用便利、環保及免接觸式的電子收費服務,透過申辦eTag及銀行信用卡自動儲值繳納通行費,除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也避免衍生後續補繳、欠費罰單或遭移送強制執行等情事。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