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事官晉升檢察官「3年就沒人了」 劍青:變相鼓勵不務本業

▲▼法官,司法,法槌,法律。(圖/pixabay)

▲法務部評選出10名檢察事務官可晉升為檢察官,落實檢察官多元晉用。(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法務部首度開啟檢察事務官晉升檢察官大門,第1年有10人獲選入榜,但檢改團體劍青檢改除讚許將可鼓勵檢事官士氣外,因晉升標準包含須具有律師資格,現在全國僅30名檢事官符合資格,恐3年就用會晉用完畢,且誤導、鼓勵檢事官向外考取律師資格,反而不務本業,呼籲法務部借鏡日本的內升機制。

法務部為落實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擴大檢察官多元晉用,16日公布檢事官遴選為檢察官名單,10名獲選者將進入司法官學院1年職前研習及格後,即可任用為檢察官,劍青檢改17日發表聲明讚許晉用大門打開,有助於激勵檢事官士氣。

不過劍青指出,目前全國具有律師資格的事務官僅約30人,2021年已報名23位,而依《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報名未獲遴選的事務官,2年內不可再次報名,更加限縮報名人數,也就是這個晉用途徑,施行3年後即將枯竭,恐難以為繼。

劍請認為,現行的檢事官晉用政策短期或許有效,但長期恐怕反而打擊士氣,將絕大多數未經律師考試及格者永遠摒除門外,甚至誤導現任檢事官認知,似乎應該向外考取律師資格才能回來取得公平報名機會,形同變相鼓勵不務本業。

聲明中建議借鏡日本制度,依日本《檢察廳法》、《辯護士法》相關規定,檢事官不用通過律師考試,就可晉升為副檢察官,任副檢察官滿3年後,若能再通過特別檢察官考試而成為2級檢察官的話,再任滿5年以上者即取得律師資格,也就是日本所有檢事官均有向上晉升的公平機會。

劍青指出,我國檢事官率取率極低,近年來均僅錄取個位數字,專業考試科目包括:《行政法》、《刑法》、《智慧財產權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強制執行法》,並非不具法律專業之人士。但因為我國司法官有《憲法》保障特殊性,加上未來朝向律師、檢察官及法官三合一考試之政策方向,又要能兼顧全體檢察事務官報名遴選之公平性,倘能仿效日本增設副檢察官加以過渡調節,或者對檢察輔佐人力進行通盤規劃,僅將律師考試及格列為參考條件。

另外也可設計特別任官考試資格途徑,令其補強特定法律專業科目,藉此獲得遴選轉任(副檢察官或檢察官)之報名資格,報名後,仍須經過嚴格的遴選審查,即使通過遴選,更須通過至少1年司法官學院養成教育,甚至接受當前同等司法官班1年半或2年完整養成教育(可減少檢察實務訓練時數),若未通過考核仍可篩除,應可透過層層把關,有效篩選鑑別。

劍青檢改建議,檢事官轉任制度若欲可長可久,應注意不具律師資格者之晉用途徑,完整通盤考量,從而建立所有檢察事務官皆可憑藉個人之專業能力和工作努力,取得遴選報名資格之整體配套制度,方可達到全面及長期激勵士氣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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