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闖民宅挾持4人!她為家庭含淚遭性侵 女兒1句話逼哭全家

▲粘姓計程車司機遭指控對身障女子兩度猥褻與三度性侵,但粘男辯稱與女子是男女朋友關係,女子也聲稱「有老公就是你」,檢不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李允然闖入民宅性侵母女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北市富少淫魔李允然因犯性侵案件被判11年,於2013年假釋出獄,卻又在2019年7月性侵模特兒姐妹遭警方通緝。李允然逃亡期間,闖入民宅綑綁一家四口,在不同房間恐嚇、性侵母女兩人。案經上訴二審,高院17日仍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現年41歲的李允然家境富裕,靠著爸媽的錢成立空頭公司,利用面試的機會下藥性侵女員工及面試者,共計4人受害,被判入獄服刑,於2013年獲得假釋,卻在出獄後繼續犯案。

李允然2019年再跟爸媽拿錢成立健康食品、交友公司,利用職務掩飾,尋找模特兒幫產品拍照,利用從精神科拿到的安眠藥,在宜蘭某民宿外拍時,性侵1對模特兒姊妹花得逞。模特姊妹花醒來後憤而報警,由於李允然多次傳喚不到,因此於2020年2月被通緝。

李允然2020年2月逃亡時,持槍闖入一處民宅,先將屋內的媽媽及兩名孩子以童軍繩、束帶困綁後,監禁在不同的房間,等男主人下班到家後故計重施,將整家人分別監禁。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4月間與認識未久的12歲少女在其住處偷嘗禁果,隔月再度發生性行為,事後遭婦幼隊查獲報請偵辦。(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屋主女兒事後坦言遭性侵,讓女主人崩潰。(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期間,李允然色心大起,要脅女主人要發生關係,否則就找她女兒下手,讓女主人為了保護女兒而乖乖就範;李允然完事後,又跑到屋主未成年女兒的房間內恐嚇,要是對方不答應,就「叫妳全家都來看」,才讓少女含淚答應。

此外,女主人淚訴,李男走後,女兒終於忍不住哭著說「爸爸、媽媽、哥哥,我被他侵害了,我被他強暴了」,讓本意保護兒女的女主人完全無法接受,「我們跟他無冤無仇啊!」

李允然利用母女的心理弱點性侵得逞,待一晚就拿著搜刮來的9000元逃逸。李允然認為,都是模特兒姐妹花讓他被通緝,於2020年3月初假冒身份騙出女模姊姊,將其約到摩鐵內以電擊凌虐,多次性侵姊姊後威脅撤告才放人,直到同月底警方在新北市板橋區某養生會館中逮捕李男。

宜蘭地院認為,李允然犯罪手段惡劣,讓被害人留下不可抹滅的身心傷害,且犯後拒絕理賠和解,明顯沒有悔過之心,認為李允然若不與社會隔絕,難以保障公眾安全,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7日宣判,認定李男惡性重大,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持槍、性侵未成年人及剝奪他人行動、強盜強制性交等重罪,因此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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