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醫界最大弊案 豐原醫院前放射科主任李傳國收賄再遭判刑

收賄,法槌,法官,檢察官(圖/視覺中國CFP)

▲豐原醫院前放射科主任收賄,遭判刑定讞。(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號稱「醫界最大弊案」的衛生署署立醫院(現改名為衛生福利部醫院)聯合採購弊案,包含衛生署醫管會前執行長黃焜璋等人,最後都遭判刑定讞。當時也捲入本案的豐原醫院前放射科主任李傳國,最後被另外分案審理,一審重判9年、二審判刑8年11月,之後他的部分犯行遭撤銷發回更審,更審改判3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定讞。

署醫聯合採購弊案於於2011年間爆發,當時除黃焜璋等人涉案以外,另外還有8家署立醫院及樂生療養院前院長、主任和主治醫師共25人,捲入這起弊案,包含時任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台中醫院前院長邵國寧也涉案。案件纏訟多年,已經陸續定讞多人,發監執行。其中李傳國涉案部分,被另外簽分由台中地檢署偵辦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李傳國於2002年起,趁著醫院辦理「醫學斷層掃描儀二組」、「小兒科、藥劑科、放射科醫療儀器1批」、「GE高熱容量X光管球」、 「醫學斷層掃瞄儀二組」、「第1、2期X光影像數位化及影像傳輸系統(簡稱PACS)系統維護保養」、「PACS第3期擴充計劃」、「GE電腦斷層掃瞄儀維護保養」等多起採購案中,收受業者給予的回扣,總計339萬元,李傳國坦承並已繳回232萬餘元,一審法院將他重判9年、二審也判刑8年11月。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將其中2件招標案撤銷發回,其餘上訴駁回,李傳國先行入獄服刑。

被撤銷發回的部分,為豐原醫院2008年間辦理「第1、2期X光影像數位化及影像傳輸系統(簡稱PACS)系統維護保養」、「GE電腦斷層掃瞄儀維護保養」2起標案部分,該等採購案均採限制性招標。當時由李傳國與某醫療器材公司議價,但該公司報價均高於底價,又不願意減價,以致多次廢標。

李傳國最後上簽呈,請求提高底價獲准,並出具底價分析表,擬定底價,終於在第四次議價時,讓該公司分別以210萬元、110萬元得標。業者為了感謝李傳國的協助,就得標標案提供5%回扣,李傳國因此收受16萬元。更一審法院審理後,就這個部分改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2年。這部分再上訴,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定讞。李傳國應執行刑度部分,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訂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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