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姓女子僅因和男友吵架,竟在返家途中一路逆向闖紅燈,最後撞上對向車道的一名林姓騎士,造成林姓騎士傷重不治。(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余姓女子去年11月晚間,因和男友吵架,心情不佳,竟一路違規闖紅燈逆向行駛,最後在龍井區跨越雙黃線逆向進入對向車道,撞上一名林姓騎士,造成騎士頭部外傷顏面骨折、創傷性氣血胸與休克等,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余女有期徒刑1年2月。
判決書指出,余姓女子去年11月看完中醫後去找男友,但男友卻堅決不肯下來和她見面,2人發生口角,讓余女情緒相當崩潰,騎機車回家的路上沿路闖了所有紅燈,過程還被員警攔下,她向員警據實以告,員警聽完後只要她「好好騎回家」,她也打從心底要好好騎回家,在行經龍井區中央路一段交叉路口時,卻仍違規行駛,貿然跨越雙黃線逆向進入對向車道,迎面撞上對向的林姓騎士,造成林姓騎士傷重不治。
庭審時,余女向法官辯稱,當天她情緒相當崩潰,被員警盤查後,員警要她「好好回家」,她也打從心底覺得要好好回家,誰知道之後就沒有意識,直到在醫院醒來。
不過在偵訊時余女表示,當天她並沒有疲勞駕駛,精神狀況良好,騎車前沒有吃藥或喝酒,顯見其精神狀況正常,但余女卻指出對被員警攔查後直到發生車禍的這段期間,她並無記憶,余女自稱詢問精神科醫師後,醫師指出,可能是因為身體自我防衛機制,導致事後選擇性遺忘的現象,不過法官認為難有證據證明,而不採信。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余女本應遵守標線規定而不得逆向行駛,同時應注意車前狀況,以保護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卻因為未遵守交通規則,發生車禍肇事,導致林姓騎士傷重不治。
法官指出,余女事後雖然坦承犯行,卻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儘管余女曾提出每月9000元,連續5年的賠償方案,但不被林姓騎士的父親接受,再加上余女僅因和男友吵架,就連續闖紅燈而被警方攔查,在被警方叮囑要好好騎車後,卻仍不聽告誡逆向行駛而發生車禍,導致被害人死亡,審酌其智識與經濟程度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2月。
而余女和其辯護人雖然曾向法官請求宣告緩刑,但法官審酌林姓騎士剛出社會,年紀尚輕,就因車禍而失去生命,令家屬難以承受,認為余女過失情節重大,且未能與家屬達成和解,認為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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