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新聞聯絡人陳嘉緯。(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負責經營臉書社群的小編陳嘉緯去年猝死,勞動部發現陳嘉緯發病前單月工時比正常工時超過100小時、前2至6個月平均也逾80小時,認定符合過勞指引。對此,監察院19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紀惠容之提案糾正金山區公所,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9日通過葉大華、王美玉、紀惠容提案,針對金山區公所未善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糾正新北市金山區公所,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並由3位監委召開記者會說明。
監察院表示,新北市金山區公所自2017年11月起,以秘書室課員職務代理人名義進用陳嘉緯,至2020年8月止,共計2年8個月餘僱用期間,陳嘉緯所代理之職務歷經4次調動、5次職務轉換。
根據調查報告,陳嘉緯先是在秘書室擔任課員職務代理人,薪資分別為3萬3千元、2萬7千元、3萬4千元,每次代理職務內容均不同,但卻都被賦予新聞公關工作,隨後後調至民政災防課、社會人文課擔任課員職務代理人,薪資3萬4千元、2萬7千元,卻都一樣負責新聞公關事務。
▲監察院通過糾正金山區公所,監委葉大華、王美玉、紀惠容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林銘翰攝)
葉大華發現,陳嘉緯遭公所主管濫用淪為血汗小編,使其長期處於超時工作、權小責大與業務負荷過重之狀態,又因金山區公所未善盡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陳嘉緯終致因公過勞猝死。
葉大華指出,金山區公所便宜行事,以職代名義反覆進用陳嘉緯,但實際辦理的業務則仍始終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屬於該公所秘書室及主管人員職掌事項為主。
此外,金山區公所自2019年9月起,指派陳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的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實難謂職級與權責相當,有名實不符、權小責大的爭議,經監察院核有違失。
葉大華說明,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防護義務,濫用陳嘉緯超時工作,淪為血汗小編,致因公過勞死,而陳嘉緯於在去年8月4日猝死過世前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發病前6個月每月平均加班時80小時,任職期間也為金山區公所加班時數最高的員工。
葉大華說,金山區公所主管未善盡保護義務與責任,任命陳嘉緯長期處於超時工作,且工作壓力與業務負荷過重的狀態下,終致過勞而亡,發生無法彌補之憾事,核有重大違失。
葉大華認為,現行政府部門運用小編的方式及管道多元,工作型態與業務性質也存有機關之間的高度差異,難逕為一致之規範,但其工作內涵包括即時回應輿情者,倘欠缺適當的分工或輪班制度,即易衍生超時工作現象。
葉大華舉例,以本件金山區公所陳嘉緯猝死案為例,也突顯出基層約聘僱人員一律準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規範,恐不具合理性,以及整體公務體系著重於事後撫恤,卻忽略應預防過勞等職業傷病的發生。
葉大華表示,有鑑於健康權為基本人權,考試院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基於政府機關場所及業務特性,就身分公務員、約聘僱人員的合理工時規範,予以通盤考量,並且入法保障,避免類似憾事再發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