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闖陽台偷人妻原味內褲2件,遭逮後發現過去也曾偷過6件女性內褲。(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擔任司機王男凌晨趁四下無人,偷走士林某住戶曬在後陽台人妻內褲2件,得手後二度返回現場想再偷,遭黃姓人夫看見並大喊「偷內褲喔!」王男嚇壞將得手內褲丟棄。王男到案說明辯稱「喝很醉,不知道做了什麼事」。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他過去曾偷過女性內褲6件,為累犯,依竊盜罪判處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
去年2月14日,貼心的黃姓人夫將老婆2件內褲手洗後用夾子掛在後陽台晾乾,凌晨4時許半夢半醒聽見後陽台曬衣服處有2次拉扯聲,打開窗戶發現陌生人男子背對著他正要離開曬衣處,於是他大喊「偷內褲喔」,行竊王男嚇壞轉頭看一眼立刻離開。
他追到巷口後,大吼「我已經報警」,王男才停下澄清「我沒有偷內褲 !」黃姓人夫超氣,帶王男一起回他家看監視器並等待警方到場。警方到場後,王仍不承認偷竊,但人夫沿著他逃跑路線,在德行東路190巷30弄7號旁的地上發現他老婆的內褲被丟棄,加上鄰居監視器畫面有拍攝到他竊取老婆的內褲,決定提告。
王男開庭時辯稱,「當天我被網路詐騙,喝的很醉,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法官勘驗警方提供酒精濃度測試單,他犯案當下酒精濃度濃度達0. 78MG/L ,但王男前案也因竊取何女UNIQLO廠牌內褲5件、PINK廠牌1件內褲遭判拘役10日,顯然王刻意挑選女性內褲行竊,再依黃姓人夫證述,可知王當下被聲音嚇阻,旋即離開現場,逃避追蹤,並在逃離途中將竊得的內褲丟棄,以免被人贓俱獲,認他是有意識故意竊取女性內褲,故不採信他的說詞。
法官審酌王男恣意竊取他人財物,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犯後以酒醉推卸責任,顯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依前案紀錄表可知他有公共危險前科、竊盜前科,5年內故意再犯,為累犯,依竊盜罪判處拘役15日易科罰金1萬5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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