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於17日召開「雲林縣轄內非號誌路口事故防制改善」會議,邀集道路主管機關人員共商解決方案。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近3年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分別為2019年517件、2020年537件、2021年7月底止237件。雲林縣府為改善路口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路口停讓」觀念,加強改善路口交通安全環境,期望能協助用路人建立穿越路口正確『停、讓』觀念,使車輛、行人順暢通過路口,確保其生命及財產安全。
雲林縣為農業縣市,鄉村產業道路眾多,道路使用人多為年長者、農民、機車代步者等族群,雲林縣警察局於17日由局長朱宗泰主持召開「雲林縣轄內非號誌路口事故防制改善」會議,邀集道路主管機關縣府工務處、公路總局斗南工務段、水上工務段、20個鄉鎮市公所等單位,在縣警局2樓簡報室共商解決方案。
▲雲林縣近3年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分別為2019年517件、2020年537件、2021年7月底止237件。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為有效推動「無號誌路口」「停、讓」觀念,減少路口交通事故,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會中決議擇定斗六市、斗南鎮及虎尾鎮等3鄉鎮,列為初期改善示範區域,由轄區分局提供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共30處,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8條、59條設置「停」、「讓」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以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及秩序。
雲林縣警察局長朱宗泰表示,在世界各先進國家中,尊重與禮讓是一種美德及習慣,雲林縣藉由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等交通工程改善措施,期能推行駕駛人「行車有禮,禮讓行人」及行經無號誌路口均需「停、讓」的好觀念,以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
▲未來將針對無號誌路口,劃設停等讓標線。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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