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弘儒/取締環保蟑螂保護你我家園

▲台南地檢署查出王嫌等犯罪集團,將自全國各地載運事業機構之各類廢棄物,置或掩埋於台南市龍崎區、官田區及柳營區等7處公有及私人土地,嚴重破壞污染環境及土地,罪嫌重大。(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各地陸續發現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地主出租前應確認承租用途,出租後亦要多加巡視,以善盡管理注意義務。(圖/記者林悅翻攝)

近期各地陸續發現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舉凡林地、工地、河川地、空地甚至閒置廠房,都成為廢棄物遭惡意傾倒的地點。有些不法集團更以「先租後棄」方式進行環保犯罪。他們為賺取清除處理費用,先僱用人頭向不知情的地主承租土地或廠房,再指派大貨車或曳引車司機從各處非法收受廢棄物,利用無人發現之際,載運至承租之廠房、土地,並由現場人員操作機具進行堆高棄置,以利大量堆滿倉庫、土地,待出租人發現,承租人早已失去聯絡。此種不法犯罪有媒體稱之為「租霸集團」或「環保蟑螂」、「環保流氓」等。

根據檢警調偵辦及環保主管機關稽查發現,不法棄置之廢棄物包含:廢電線電纜、電子五金、塑膠混和物、泡棉、塑膠粒、木材、磚塊、混凝土、石棉板、橡膠、污泥、一般垃圾、爐渣與不明粉末等大量之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如果委託合法業者清除處理,清除處理費用保守估計,一般事業廢棄物為每公噸5,000元;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固體)每公噸分別為21,000元、18,000元,以查獲的處所每處動輒遭棄置上百或上千公噸的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隨便也要上看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不等。此類犯罪,不僅地主自身家園遭人破壞而求助無門,更造成環境生態嚴重污染,戕害居民健康,且地主若無力清除,為避免污染擴大又由環保機關先代為清除,而形成他人犯罪爛賬卻由全民埋單之不公平現象。

在此呼籲,地主出租前應確認承租用途,出租後亦要多加巡視,以善盡管理注意義務。若屬知情則成為不法集團之共犯,將依《違法廢棄物清理法》追究刑責;縱不知情,事後亦須擔負清除處理義務,花費高額清除處理費用。切勿一時貪圖租金小利而因小失大。

另外,合法清除處理業者或生產事業端廠商也請勿貪小便宜,循非法管道或委託不明人士清除處處理廢棄物,若遭查獲,除要面對刑責外,更可能因此被扣押公司資產,面臨司法機關追討不法利得之風險,環保業者亦會經主管機關廢止其清除處理之許可,故不可不慎。一般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疑似有棄置廢棄物,請勇於向檢、警、調、環保單位檢舉,全民共同維護美麗家園,確保環境永續發展。(本文轉載自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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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弘儒,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常務理事。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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