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弟與大四學長到酒吧喝酒,清醒時發現「屁股痛痛的」擦拭還有血跡,驚覺不對勁報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大四男學生因曾在國中時,遭30多歲的男子約會強暴,事後他將性扭曲為報復、憤意的抒發方式,竟朝同校學弟下手,趁對方睡著時性侵得逞,一審被判刑3年8月,日前二審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大四男學生阿敬(化名)在國中時遭30多歲男子約會強暴,事後又因未適當輔導,造成觀念扭曲,導致他把性作為報復、恨意的抒發方式。2020年6月某日凌晨3時許,他與同校學弟到台中一間酒吧飲酒,他見學弟爛醉如泥,便騎車將對方送回學弟租屋處。
不料,阿敬見學弟沒有穿褲子躺在床上,竟然起了邪念,先出手撫摸學弟的生殖器官,接著張嘴將其含入口腔內,再將自己的下體放入學弟肛門內性侵得逞,並於同日上午9時28分左右騎機車離開現場。學弟清醒後,上廁所擦屁股時發現衛生紙有血跡,且肛門疼痛,這才驚覺不對勁報警處理。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阿敬坦承有與學弟共處一室,但否認乘機性交,辯稱當天他跟學弟都有喝酒,學弟喝到不醒人事,在酒吧內、外都吐了,他沒有辦法將學弟丟在路邊不管,所以就騎車將學弟送回家。抵達學弟住處後,由於學弟身上沾到嘔吐物,所以他有詢問學弟是否要沖澡。
▲阿敬在國中時曾遭30多歲男約會強暴,導致他性觀念扭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敬表示,在徵得學弟的同意後,他就幫對方脫下上衣及外褲,至於內褲則是學弟自己脫下,「在沖澡過程中,學弟有說屁股不舒服,希望我可以到外面去」,但他發現學弟一直沒從浴室出來,他進去查看才發現,學弟倒在地上,趕緊將人扶出來,發現有一點血跡,便隨手拿衛生紙幫學弟擦拭,可能不慎拿到自己先前曾使用過的衛生紙,學弟身上才會染上他的精液。
但法院調查後發現,學弟曾在案發當日上午問阿敬,「我屁股痛痛的啊」、「你有沒有怎樣」、「我們有怎樣嗎」、「我幾點回來的」,但阿敬不僅沒回應在家中有沒有做什麼事情,反倒輕描淡寫帶過,還謊稱自己清晨6時30分左右就離開了。
法院比對各項事證後,不採信阿敬的說詞,依照乘機性交罪將阿敬判刑3年8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法院審酌,他因曾遭約會強暴,導致觀念扭曲,與學弟已以38萬元達成和解,2021年8月10日前已支付其中10萬元完畢,學弟也同意從輕量刑,改判刑2年,給予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接受4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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