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女子獨自照顧腰椎開刀的母親,卻因為和母親相處不睦,6度強迫母親下跪爬行、自打巴掌。(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exels)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王姓婦人因腰椎開刀術後需人照顧,自2019年8月起和黃姓女兒同住,沒想到黃女疑似因照顧母親身心俱疲,竟6度要求母親自打巴掌、下跪、磕頭和將冰塊倒入母親衣服,讓王母忍無可忍,怒對女兒提告。一審,法官依強制罪,判黃女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檢察官不服再提上訴,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王姓婦人去年因腰椎開刀,術後需人照顧,自2019年8月起和黃姓女兒同住,由黃女負責照顧母親的生活起居。不過黃女卻因為和母親相處不睦,加上照顧病患身心壓力大,竟6度強逼母親下跪、自打巴掌、爬行、磕頭和將冰塊倒入母親的衣服內,本應照顧病母卻直接慘變虐母,王母忍無可忍,怒對女兒提告,直言「希望她關個半年或3個月」。
庭審時,黃女卻向法官喊冤,指出母親開刀這段期間,都是由她一人照顧,她除了照顧病母外,還需要兼顧其在旅行社的工作,同時母親這段期間的開銷都由她負責支出,經濟壓力相當沉重,而母親與有精神障礙,常有不當行為,讓她身心俱疲,請求法官輕判。
一審,法官認為黃女受養育之恩,本應孝敬、尊重王母,卻因為相處不睦,就虐待王母,時有不該,不過經查確發現,王母曾因認為其衣物被黃女丟棄,曾持鑰匙不斷攢刺黃女長達一分鐘的行為,顯見黃女照顧王母也承受相當程度之壓力,依強制罪判其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但檢察官不服,再提上訴。
檢察官主張,黃女不思克盡孝道,反以強制犯行虐打其母,雖然犯後坦承犯行,卻一再以經濟壓力、王母患有身心疾病等理由卸責,又未能與王母達成和解,毫無悔意,認為一審判決過輕。
高等法院審理後卻認為,黃女6度強迫其母下跪、爬行等行為前,多有「吃完早餐不吃藥,我要不要不工作每天來提醒你吃」、「別人要上班,你就每天乒乒乓乓,你已經兩三天了」、「我每天被你吵醒」、「早上上班,回來還要掃廁所、要整理你的環境」、「要用手擦馬桶蓋、去挑糞,我也很痛苦」等語,語多抱怨,顯見其確實因照顧患有身心疾病的亡母承受一定壓力,而導致行為失矩,並非單純個人法治觀念不足、行為偏差導致,認為原判決量刑無誤,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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