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長年與小三在外同居並生子,拋棄妻子一人獨自照顧2名子女,多年後因想回家遭兒子驅趕,竟將兒子告上法院。(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2020年間,見到拋妻棄子在外與小三同居生子的父親打算返家,一怒之下便拿拖把抵住父親,阻擋他上樓,蘇父因此受傷。事後蘇父赴醫院驗傷,因兒子不同意他的和解條件,將人告上法院,日前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蘇姓男子2020年4月某日中午在住處外驚見多年沒有返家的父親,因認為父親長年沒有做到做爸爸的責任,甚至還與小三外遇同居生子,讓母親辛苦獨自照顧自己與妹妹,他便持膠棉拖把的拖把頭用力抵住父親的臉部及頸部,阻止父親上樓。但蘇父仍執意上樓,因此受有左臉、左頸肩挫傷。
事後蘇父將兒子告上法庭,新北地方法院認為,蘇男不思循理性方式化解衝突,反倒傷害父親,犯後又否認犯行,前後證詞相互矛盾,至今也沒有賠償父親或跟父親和解,犯後態度難認良好。
但法院話鋒一轉指出,蘇父長年沒有做到父親的責任,甚至與小三外遇同居生子,讓妻子獨自撫養2名子女,蘇男就此不願意讓多年沒回家的父親踏進已經不屬於蘇父的家,也屬於情理之常,且蘇父向兒子提出的和解條件是「必須答應讓他回家同住」,根本是強人所難,可以理解蘇男不同意的理由,不應該就此責備蘇男態度不佳。
法院審理過後,考量蘇父傷勢輕微,蘇男用拖把抵住父親的犯罪手法並不嚴重,最後依照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兒子判處拘役20日,給予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父親實施家庭暴力。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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