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協「萬年秘書長」陋規爭議 林宜瑾提案修法明定任命限制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圖/黃國書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圖/黃國書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東京奧運賽前爆發官員搭商務艙、選手被塞經濟艙爭議,引發國人對體育改革高度關注。民進黨立委林宜瑾20日呼籲,現在各項體育協會都有「萬年秘書長」的問題,常因秘書長的個人成見,使部分新興體育人才無法獲得被栽培的資源,應該修正《國民體育法》改善陋規。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張廖萬堅、林宜瑾、陳秀寳今天共同舉行「獎牌創新高!接下來呢?」記者會,會中提出5大訴求,呼籲體育署長人選應改以政務任命,並在體育署設諮詢機制,同時應改革體育協會「萬年秘書長」的問題,補足選手出賽期間權益保障,全面提升選手、教練及支援團隊待遇,並建立裁判補助及輔導制度,修法增加企業贊助運動的誘因。

林宜瑾會中指出,現在各項體育協會內部有「萬年秘書長」的問題,雖然體育協會的正副理事長有在改選,但秘書長是由理事長遴聘的,「這樣的萬年秘書長常常會有他自己的偏執,跟他自己的成見,讓新興體育人才沒有辦法透過體育協會加以栽培」,這是非常大的陋規。

林宜瑾表示,她已提案修正《國民體育法》第39條與第41條,規範單項體育協會正副理事長與秘書長的任命限制,包含不得有遭受刑事判決的紀錄、至多連任一次等。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