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在臉書指控,他近日騎車行經五福路,遭一輛銀色轎車逼車,結果到派出所報案、提供行車紀錄器,反而收到4張罰單,質疑警方亂開單。不過,警方公布整段行車紀錄器畫面,解釋雙方都一路闖紅燈、未依規定行駛在車道上,才會都開出罰單。
林姓騎士向「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投訴,當時一輛銀色轎車不僅瘋狂逼車,還一路危險追逐。情急之下,他騎到五福二派出所報案,並將車停在派出所外人行道,但警員不僅態度差、不願處理,還宣稱「只是誤會」,反過來對他開單。
林姓騎士指控,銀色轎車無故逼車,全程緊追不捨,還囂張追到派出所前,他本以為逃進派出所能獲得秉公處理,「沒想到警察卻幫逼車的汽車駕駛找藉口,說這一切只是誤會,我還要拜託再拜託,才可以成功填寫檢舉單。」
過了幾天,林姓騎士收到4張罰單,第一張影像來自派出所外的監視器,罰他違停在人行道;另外3張分別則是騎在禁行機車的車道、闖紅燈和占用轉彎車道,而且畫面全來自他提供給警方的行車紀錄器。
▲林姓騎士收到4張罰單,其中包括「闖紅燈」。(圖/翻攝自臉書/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林姓騎士無奈地說,平常違停在人行道當然不對,但上述違規都是在被逼車、追逐的情況下發生的,難道在這種緊急狀況下,還要先找好車位、被攔車打到渾身是血後,再來報案嗎?「我被人追著跑,警察卻只在乎我有沒有把車停好。」
不過,警方公布行車紀錄器畫面,指影像內容未發現逼車情事,反倒是林姓騎士占用左轉車道、闖紅燈,甚至行駛在禁行車道上。警方強調,一切依法執行,後續林姓騎士也有向監理站申訴,但監理站認定警方舉發無誤。
高雄新興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明波表示,雙方當事人都有到五福二路派出所檢舉,指控對方有逼車尾隨的情況,而警方依職權檢視行車紀錄器等事證後,也依法舉發雙方違規行為,對銀色轎車駕駛開出3張罰單。
▼警方看完行車紀錄器後,認定沒有逼車情事。(圖/翻攝自臉書/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