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人不滿女婿外遇,到小三任職學校舉白布條。(示意圖/CFP)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一對老夫婦因為不滿楊姓女婿偷吃其任職同校的女主任,趁著學生下課人潮眾多時,跑到學校對面高舉印有「XX國中人事主任XXX和有婦之夫去摩鐵開房間」字樣的布條,雙方告成一團,楊男向法院請求離婚,被法院駁回後,楊妻反訴離婚獲准,還多拿到36萬元。
判決指出,2014年楊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婚後不到3年,楊男竟在外頭偷吃,對象還是同校的女主任,楊妻找徵信社幫忙跟蹤,取得丈夫偷情證據後,趁楊男帶著女主任去開房間時,報警堵人。楊妻不甘示弱向女主任和楊男提告求償,法院判女主任和楊男應賠50萬元定讞,被捉姦在床的女主任對楊妻提告妨害秘密等罪,但檢方偵查後不起訴。
過程中,楊妻的爸媽不滿女兒受委屈,還自製一面「XX國中人事主任和有婦之夫去摩鐵開房間」的布條,跑到女主任任職的學校高舉布條,女主任再告妨害名譽,但一、二審都敗訴。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楊妻表示事件發生後,對方依然仍毫無忌諱持續交往、親密互動,讓她長期處於痛苦中,不但反訴離婚,更要楊男再賠她100萬元精神撫慰金;而楊男也向法院訴請離婚。
最後法官駁回楊男離婚之訴,且楊妻在近3年精神上確實持續痛苦,甚至還有輕生的念頭,因此同意她反訴離婚的請求,並判楊男還要再賠3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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