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工作不穩定還染上毒癮,妻子常遭毆打,日前還差點被逼上床,妻訴請離婚仍遭恐嚇。(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丈夫與妻結縭8年共育3名子女,丈夫3年前染上毒癮遭判緩刑,事後把家計丟給妻子,經常藉酒澆愁,去年4月間酒醉後闖入妻子租屋處逼迫發生性關係遭拒,怒掐妻子頸部作勢毆打,妻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卻仍屢遭丈夫騷擾,後來向法院訴請離婚,丈夫以「要玩就玩大一點,人只有生死」等語恐嚇妻子;桃園地院以妻子長期受虐等,判准離婚,丈夫另須按月支付3幼子扶養費,每月2萬4千元,本案可上訴。
桃園地院指出,根據妻子主張,雙方結婚8年,丈夫工作一直不穩定,家庭費用幾乎由她獨自支撐,3年前丈夫染上毒癮,事後被判處緩起訴,但從此常對其施暴、罵髒話,甚至逼迫發生性關係,她受不了去年帶3名幼子出走並在外租屋,但丈夫經常透過LINE,上傳拿電擊棒等影片恐嚇她,讓她心生畏懼。
妻子指出,去年4月間,丈夫酒後跑到她租屋處求歡被她拒絕,2人發生口角,丈夫竟掐她脖子,作勢要痛打她頭臉等處,經女兒叫喚後才鬆手,後來她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但丈夫卻經常以LINE騷擾她,揚言要帶走3名幼子,今年6月間並恫嚇她「事到如今了我還怕什麼,要鬧大到死活也算了」、「現在起你家跟我是敵人,你太小看我的脾氣個性了」、「等開完庭,當天晚上你就知道會發生什麼事」、「要玩就玩大一點,人只有生死」等語,人妻不堪長期忍受丈夫家暴與騷擾,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審酌,妻子受虐曾向警方報案,也有法院核發的保護令,丈夫經法院通知卻未到庭,也沒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在調解與審理程序均沒出庭,顯見已無意維持婚姻,判准離婚,3小孩權利義務由妻子負擔,丈夫自判決確定起,按月須支付每位子女每月8000元扶養費。
【更多新聞】
►影/我太太要生了!他狂拍車窗求助 警鳴笛開道360秒到醫院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