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賣銀行帳戶賺2萬,被列幫助犯後要賠6萬換緩刑。(圖/CC0圖庫/示意圖非當事鴿子)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23歲黃姓男子在耶誕節前夕,以2萬元把銀行帳戶賣給陌生人,結果帳戶被擄鴿勒贖集團拿去恐嚇鴿主,鴿主報警,黃男被列恐嚇取財幫助犯,他趕緊掏6萬元與2名鴿主和解,換得法官判他緩刑。
判決指出,2019年平安夜晚間,黃姓男子在高雄市林園區港埔國小前,以2萬元將自己銀行帳戶的存摺、印章、提款卡連同密碼,賣給擄鴿勒贖集團,沒想到擄鴿集團於2個月後,抓獲顏男放飛訓練的賽鴿,再依賽鴿上的電話,撥打電話予顏男,表示該賽鴿在他等手上,如果要取回,必須依指示匯款,顏男擔心賽鴿遭傷害或殺害無法取回,匯了2萬2020元到黃男的銀行帳戶內,同樣手法也向連男索取2萬元。
而後顏男及連男報警處理,查到帳戶主人就是黃男,他遭逮後坦承有交付帳戶資料,但矢口否認有何幫助恐嚇取財,辯稱:「我是因為要借錢,所以將帳戶提供給借錢的人,之後還利息就直接把錢存入帳戶去」,但說詞不被採信,被列為恐嚇取財幫助犯起訴。
法官認為他態度尚可,且與兩名被害人個子2萬和4萬元達成和解,因此判他徒刑3月、緩刑2年,但仍有2萬5千元還沒還完,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將剩餘之款項付完。如未依期限履行,且情節重大者,被害人得聲請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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