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許多騎士會在安全帽上裝行車紀錄器,避免發生事故時找不到證據,不過要小心改裝安全帽的行為,可能會違法。無黨籍台北市議員陳建銘20日在臉書分享一個交通部公文,民眾在安全帽上裝行車記錄器,不得超出表面5毫米,讓他直呼「誰能告訴我,哪裡買得到5mm的行車記錄器」,引發討論。
▲市議員拿到交通部公文驚呆,安全帽裝行車記錄器違法。(圖/翻攝自陳建銘)
陳建銘20日晚間在臉書表示,台灣交通混亂,每天都能看見交通事故、行車糾紛等新聞,為了自保或佐證,大多數的交通工具都會裝行車紀錄器,包含許多機車騎士也會裝,但他收到的交通部,內容的法條真的太離譜了,安全帽裝行車記錄器,不能超過安全帽5mm,這個法令實在不合時宜。
▲陳建銘貼出的交通部公文。(圖/翻攝自陳建銘)
他說,開車是鐵包人,騎車是人包鐵,萬一發生交通事故,誰的損傷最嚴重,「安全帽上裝行車記錄器違法,因為裝設的行車記錄器,不能超過安全帽表面5mm……」、「誰能告訴我,哪裡才買得到5mm的行車記錄器,是要裝針孔攝影機嗎?」
他最後說,他經常公出會勘,經常騎車趴趴走,安全帽上也有裝行車記錄器,「絕對要跟交通部、警政署據以力爭才行」。
交通部公文可以看見,民眾在合格的安全帽上自行加裝具「攝影功能」的3C產品,或是其他增加的裝飾品,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意見,加裝的物體不得超出安全帽表面5mm,違者得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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