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機車族會於安全帽加裝行車記錄器自保,但卻可能面臨違規問題。示意圖,非當事人。(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機車安全帽加裝行車紀錄器恐觸法?交通部日前回函內政部警政署,文中提到據經濟部標檢局規定,「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加裝3C產品或其他裝飾品不得超出安全帽表面5毫米,若超出將被認定為變更帽體,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處罰,引起民眾反彈。交通部則回應,標檢局給予的回應中並未敘明「可拆式」或「固定式」行車記錄器才有違規疑慮,因此明日將和標檢局再做確認。
交通部日前回函警政署,指「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加裝3C產品或其他裝飾品不得超出安全帽表面5毫米,否則可依照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罰。該函文引發機車族不滿,代表安裝於安全帽上的行車記錄器恐違規。
但也有民間團體翻出國家標準CNS 2396規定,表示並非超過5毫米均可開罰,若安置於安全帽的物件屬於可「開脫形式」、並非以螺絲固定則不違規,現行安裝於安全帽上的行車記錄器多用卡榫固定或雙面膠黏貼,評估應能放行,但該函釋恐導致警方執法誤判。
交通部則回應,機車駕駛均須使用檢驗合格安全帽,檢驗合格安全帽均須符合國家標準。日前交通部詢問標檢局,標檢局回應安全帽外觀應避免設置突起物,以防無法發揮實際效用,安裝行車記錄器確實有可能導致安全帽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交通部也說,標檢局給予的回應中並未敘明「可拆式」或「固定式」行車記錄器才有違規疑慮,國家標準由標檢局所制定,交通部予以尊重,但針對民間提出的該狀況,會於明天上班時間向標檢局再次確認,現階段先維持公文函釋內容。
但交通部也先建議,民眾可以將行車記錄器安裝在車體龍頭上,調整好角度一樣可以拍到前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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