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女子在火車上錄製影片聲稱「槍斃蔡英文」,檢察官認為只是在禱告,不是真的恐嚇。(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廖姓女子4月間錄製影片「槍斃蔡英文!」上傳網路,還公布自己正在搭火車,要總統蔡英文「有種到車上找我」,警方在松山車站攔截請她下車後,偵辦廖女涉嫌妨害自由等罪嫌,但是台北地檢署勘驗廖女影片,認為廖女只是在禱告詛咒蔡英文「入監槍決」,而非恐嚇加害他人,加上蔡未提告,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警方在4月8日下午接獲報案,曾任教職的廖姓女子在臉書、Youtube貼出在火車上的自拍影片「槍斃蔡英文!」指控總統蔡英文竊取博士學位,主導太魯閣出軌事故謀殺彭文正,「蔡英文殺人魔,入監槍決!」廖女同時說出自己正搭乘普悠瑪列車,嗆蔡英文「有種就搭台鐵到車上找我」。
▲廖女後來被警方請下火車帶回警局說明。(資料照/記者邱中岳翻攝)
鐵路警察隨後在台鐵宜蘭站掌握到廖女行蹤,並在列車抵達松山站時,請廖女一同回警局,當晚廖女自行前往台北地檢署到案說明後責付友人帶回,檢察官調閱相關資料發現廖女精神狀況不佳,且自拍影片的標題雖然寫著「槍斃蔡英文!」但廖女在影片中不斷重複「奉耶穌基督聖名禱告,蔡英文入監槍決」等字眼。
檢察官認為,雖然廖女說的話,會讓聽的人感覺不舒服,但這樣的禱告,頂多是在詛咒,不一定會實現,並非恐嚇要加害他人的生命財產,且全案除了警方調查蒐證外,蔡英文或其他人並未提告,無法證明有被害人接到「惡害通知」,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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