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林園區發生縱火案,兇手竟是堂哥。(資料圖/ETtoday記者翻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園區某民宅去年3月間傳出火警,造成1死1傷的慘案,檢警調查後,發現縱火者竟是比鄰而居的王姓堂哥。原來堂哥先前與死者堂妹、堂弟曾因烤肉起衝突,挾怨報復,購買63瓶汽油後,用電擊棒引燃汽油。最高法院審理後,處無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再判他要賠堂妹父母和堂弟共872萬餘元。
判決指出,51歲王男與當時48歲的堂妹一家比鄰而居,2019年2月間,堂弟(40歲)邀請朋友前來家中烤肉,但王男不滿堂弟等人喝酒吵鬧,先丟石頭制止,之後更拿高爾夫球桿前去理論,最後雙方互毆後互控傷害,2人都被起訴。王男懷恨在心,多次放話:「我一個人配你(堂弟)全家!」
王男積極進行復仇,在去年2、3月間,多次到加油站購買汽油,最後總計購買了30公升汽油,並自行分裝成63小瓶。3月5日深夜,王男從自家2樓跨過女兒牆到堂妹家中,並在陽台、神明廳、樓梯口陸續擺放汽油瓶,還將其中5瓶汽油潑灑在堂妹、堂弟房間門口及走道上。王男部置妥當後,持電擊棒敲擊堂妹的房門,堂妹被驚醒,見王男出現在房門口,嚇得大喊「趕快報警」。
王男打開電擊棒引燃火勢後,隨即逃離現場。堂妹因房門著火,被困在房內活活被燒死,堂弟開門看見火勢,不得已破窗跳樓獲救,但全身仍有超過3成面積受到2至3度燒燙傷。案發後檢警鎖定王男追緝,王男躲藏14天後,溜回家拿止痛藥被活逮。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對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王男否認具有殺人犯意,辯稱只是教訓他們而已,「沒想到電擊棒會引燃火勢」。但法院根據他事先找朋友安置寵物,又託母親收取房屋租金,顯見有逃逸躲藏的預備,已具有殺人故意。一二審法院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處無期徒刑定讞。
民事部分,堂妹父母向他求償704萬元,堂弟則求償247萬餘元。王男對求償金額全數同意,但表示他被羈押1年多,也沒有賺錢,外面的工作都沒有了,只能想辦法跟家裡聯絡看看,因為最近都沒辦法聯繫到他的家人。
合議庭審理認為堂妹父母被迫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愴遭遇,扣除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共80萬元,判決王男還須賠償2人共624萬餘元。而堂弟因在夜間熟睡之際,突遭縱火焚燒,身體受傷嚴重,經過治療、整型數次,所受精神上的苦楚不可磨滅,因此依堂弟請求數額247萬餘元,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