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黃姓男子不甘女友提分手,竟持牛排刀闖入她家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黃男因女友欲分手竟化身恐怖情人!前年8月他持牛排刀闖入女友家,將她衣物劃破性侵。女生聲請保護令後,他竟傳分屍案新聞連結及訊息寫「我真的愛妳到瘋狂!去地府報到我會在妳家門口喝藥物離開」等威脅字眼。士林法院今審結,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違反3次保護令合併執行6月。可上訴。
2019年8月6日,黃男因不甘婷婷(化名)要求分手,竟持牛排刀埋伏在她淡水區的租屋處,趁她要出門上班前趁機跑進屋內,拿刀劃破連身衣褲,違反婷婷意願將生殖器塞進嘴裡及體內射精,強制性交得逞。
同年9月,黃男傳訊息給婷婷,「我真的愛妳愛到瘋狂...離開這去地府報到我會在妳家門口喝藥物離開」及「本人將懸賞20萬找到你」、「這個星期日是我準備要死的日子也是我最後的結果」等威脅字眼。
▲黃男全程持牛排刀對女友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心生畏懼的婷婷受不了黃男持續恐怖舉止,只好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士林地院也核發有效期間1年的通常保護令,但黃無視保護令持續騷擾恐嚇,甚至傳訊「如果有一天我抓到一條大魚,你願意不願意跟他交換,等我抓到那條魚,我想我會把他切下來紅燒或清蒸煮給你吃」。
婷婷看見簡訊內容決定不回他的訊息,沒想到黃男竟又跑到婷婷上班地點堵她,一把抓起婷婷頭髮手掐脖子,洩憤後,持續傳恐怖訊息「保護令只是不能接近妳,但是並沒有說不能接近妳家人對嗎」,也跑到婷婷家住處車庫堵她。
黃男開庭時辯稱,沒帶牛排刀前往婷婷家,是婷婷開門讓他進去,他有持現場桌上水果刀劃傷,事後也有向她道歉,也同意支付醫藥費及返還積欠婷婷款項後,婷婷才同意與她發生性行為,他強調真的沒有強迫。
但婷婷滿懷恐懼開庭證稱,黃男拿牛排刀衝進家裡,拿刀劃破衣物,甚至強迫幫他口交、且指證歷歷表示黃男「全程拿著刀子」。雖然事後立刻服用避孕藥,也等黃男情緒緩緩,2人一起到醫院就醫及吃飯,也是擔心他會情緒失控會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
合議庭審酌,黃男以不理性方式處理女友要求分手事宜,竟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迫女友性行為,更危害女友安全、違反保護令等,嚴重侵害婷婷性自主權及自由法益,更蔑視法院核發保護令效力及開庭時仍否認違犯加重強制性交。
全案審結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10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2月徒刑,犯違反保護令3次,分別處3月徒刑合併執行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