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帶2個兒子尋短造成大兒子死亡,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婦人12年6月徒刑 。(資料圖/ETtoday記者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苓雅區前年發生一起母親與兩名兒子在家中燒炭的悲劇,消防隊趕抵將還有氣息的母親和小兒子送醫急救,但不幸的是大兒子已明顯死亡,小兒子卻有後遺症,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曾婦12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曾姓女子嫁給洪姓男子後,在2011年小兒子出生時,決定買房子開鎖店賺錢,曾女則辭去工作專心當家庭主婦,但雙方時常因經濟問題爭吵。而到2013年,洪男見妻子常常睡不著,便帶她求診身心科,曾女被診斷出「強迫症」,發病時會狂洗手,每次洗手時間很久,每天也要洗上數十次,心情易怒、煩躁、無精神、無價值感、心情低落、容易緊張,最後還確診重度憂鬱症。
但因錢吵架的生活始終沒結束,丈夫前年又因爭執離家在外居住,讓曾女認為丈夫是棄她們母子3人不顧。竟在同年7月3日,餵食當時只有16歲和8歲的洪姓小兄弟安眠藥,待2人皆昏睡後,即以膠帶、毛巾、衣物等物將屋內門窗封閉,並取出備好的木炭燃燒。
經曾女友人通知到家中見無人回應,洪男返家察看發現門反鎖,撥打家中電話也沒人接,驚覺有異而報警處理,經警消到場破門而入,發現大兒子已因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曾女及小兒子則陷入昏迷,經緊急送醫後2人均恢復意識,雖然洪小弟弟幸免於死,但因受一氧化碳中毒併神經學後遺症、疑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傷害。
一開始接受檢察官訊問和準備程序時,曾女都稱「不知道」、「沒有印象」、「沒有」,事隔2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表示因為想要報復先生丟下自己及孩子才做這件事等語,由於案發當時曾女還緊閉門窗,以毛毯塞住對外大門下端縫隙,也曾步出屋外,再步入屋內並將門鎖反鎖,靜躺在孩子身旁,法院認定曾女輕生、殺子意志堅決,辨識行為違法性及辨識能力,與一般人比較並未顯著減低,不適用減輕其刑規定,因此,最終仍依殺人罪判曾女12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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