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走私動植物 民眾黨喊修法:加重刑責、成立動保警察

▲▼張其祿、高虹安「立即從法制上根本保障動物權!」記者會。(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呼籲設立動物保護警察。(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海巡署查獲走私154隻未檢疫品種貓日前全遭安樂死,引發社會譁然。民眾黨立委張其祿、高虹安25日呼籲,立法院應修法提高走私刑責,遏止動植物走私亂象,並應修法設置「動物保護警察」,專責追查虐待動物的案件。

張其祿、高虹安今天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朱增宏執行長、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林憶珊執行長等人一同舉行「別再讓毛孩成為犧牲品,從法制上根本保障動物權」線上記者會。

張其祿指出,根據防檢局統計,近十年我國安樂死1891隻走私動物,其中包括貓狗、鳥類,讓動物成了人類自私行為下的受害者。他強調,應在法制面做好物種與處理方式的層級區分,並強化對民眾的教育及宣導,使民眾更加清楚與了解「沒有購買就沒有走私,也就不會有對動物的傷害」,此外,對於走私的刑責上,需透過修法提高其刑度,遏止走私行為。

另針對動保議題,高虹安說,近年動物虐待案件通報數一直居高不下,平均一年有2千件以上,不過由於被害者不能言語,證據不易調查,很少人因為虐待動物而真正承擔法律責任。

高虹安表示,應修《動物保護法》明訂農委會「得商准內政部設置動物保護警察,並在《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修法,從既有的特種警察中,新增專職專責的動物保護警察局,以加強動物保護法與相關法令的執法,讓傷害動物的案件獲得更多重視。」

此外,高虹安主張,針對涉及刑事犯罪的動保案件,將因設置了專職的動物保護警察,更可能徹底追查虐待動物的案件,並防患未然,若可在保育類、一般類以外新增第三個分類,執法機關可評估能否在檢疫與執法程序上,在保護國人健康、動物生命、環境生態及經濟分配等前提下,可能給予無辜的健康的動物,能重獲一線生機,而不是一律以安樂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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