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女大生與書記官及新北分署主任執行官協調,最後在官部門協助下得以返國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區一名越南籍女大生,2020年間居家檢疫違法外出買菜,遭裁罰20萬元,分期僅繳納3萬元,且生活陷入困境,原本休學買機票要返國,沒想到當時越南疫情嚴重管制入境,女大生滯留台灣11個月,又無力繳納罰款,最後在新北地院書記官及新北分署主任執行官協助下,將在28日搭機返回越南。
據了解,越南籍20歲武氏2019年間,申請到新北市林口區一間大學就讀。翌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從越南入境台灣,依法居家檢疫14天,卻在最後一天下午違反規定,與朋友外出買菜3小時,遭衛生局裁罰20萬元。
女大生接到處分書後申請分期付款分20期,但僅繳了1萬元,經衛生局2020年9月間移送至新北分署執行,女大生才又在導師及媽媽幫忙下,繳了2萬元又突然中斷,書記官聯繫校方才得知她生活費已經花費殆盡,越南家人也因為疫情減少收入,無力支助她,只好休學買了機票要返回越南,但當時越南疫情嚴重根本無法回國。
女大生無奈滯留台灣長達11個月,不但花光打工積蓄,還向朋友借支累積8萬元負債,連生病也沒錢看醫生,僅靠越南媽媽匯款4800元,用來支付房租及生活費,最後不得以之下,向書記官求助,懇求先讓她搭乘專機返國,再慢慢支付剩餘的17萬罰款。
書記官接獲後與主任行政執行官商議後,先以電話向越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證,證明她所述為真,並經在越南台商幫做擔保,及協助繳納逾期居留罰鍰4,000元,還支付回國後的檢疫費用,讓她可以在28日搭乘專機返回越南,待她回國工作後再分期繳納剩餘罰款。
女大生得知後不敢置信「為何對我那麼好?我以後可以再來台灣嗎?」主任行政執行官告訴她「台灣隨時歡迎妳回來」,還送她2盒台灣製防疫口罩,書記官也贈她2,000元紅包,新北分署楊分署長則代表愛心社,再贈她2,000元紅包,除了祝福並叮囑,將來分期繳納如有困難,要與書記官聯絡,尋商解決,不可放任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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