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查扣盜伐牛樟木。(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林姓男子開設的生技公司於2017年購買一批來路不明的牛樟木,橋頭地院依違反森林法,判林姓男子2年6個月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新台幣3億2千萬元。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於2017年6月21日前,向鄭姓女子購買遭盜伐、無來源證明,屬於贓物的牛樟木等木材;而另一家生計企業陳姓負責人同意以每公噸15萬元的價格,打算向林男購買這批牛樟木,還當場交付訂金300萬元,並約定於同年7月11日前交貨。
▲盜伐牛樟木塞滿整個貨櫃車。(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陳姓負責人於大社區倉庫取得牛樟木後,就搬到曳引車上,打算載運前往報關,再透過不知情的報關行申報出口,經基隆市警局調查,報請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扣押獲准。
全案偵查終結,橋頭地院歷經4審理,25日判決認定林姓男子違反森林法等,判處2年6個月徒刑,得併科罰金新台幣3億2千萬元,打破森林法司法紀錄。鄭姓女子則依違反森林法,判處1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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