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撤銷邱翁、麥婦兩人結婚登記 。(圖/資料照片,記者陳崑福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名輕度失智的81歲邱姓街友被屏東縣政府發現送到長照中心安置,經調查發現他是公務人員退休,名下擁有4000萬元的財產,為保護他權益,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不料該長照中心一名女主管卻趁機帶他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縣府向檢方提告偽造文書罪嫌,獲不起訴處分;而向地院訴請婚姻無效之訴;屏東地院判決撤銷兩人婚姻登記,全案可上訴。
根據資料,81歲邱翁於2016年6月間屏東市街頭流浪被發現,出現失智現象,縣府據報後將他安置在麥女擔任主管的長照中心,經調查,他喪偶多年,家人因身心等因素也難以提供照護。
隔年2月縣府向屏東地院聲請輔助宣告及暫時狀態處分聲請,該地院於5及6月間分別裁准,由縣府擔任老翁輔助人。事後,縣府卻發現長照中心麥姓女主管於同年10月帶邱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成為夫妻。
地院審理,傳訊相關人員到庭,其中受理登記的戶政人員表示,發現異常;麥女則說,照顧邱翁日久生情,邱翁一再主動求婚,她才決定結婚,雙方出於真意;邱翁說法反覆。
法官認為,邱、麥2人處於受監護者與監護者下對上關係,對於上位者的引導,下位者極易有附和的回應,經送鑑定,確定邱翁認知功能明顯退化,不具結婚當事人對婚姻意思一致的基本要件,撤銷兩人的婚姻關係。
縣府表示,已對檢方不起訴部分聲請再議;而經該案後,已加強對簽約的長照機構督考,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也將邱翁安置在其他長照中心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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