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名醫張耀元下藥性侵熟女辯稱「沒勃起」…女反證「他用手指侵入」

▲整形名醫張耀元被爆酒吧下藥性侵正妹,檢方諭令20萬交保。(圖/翻攝自京硯聯合診所)

▲整形名醫張耀元下藥性侵熟女,判刑定讞。(圖/翻攝自京硯聯合診所整形外科/皮膚科)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已婚整形名醫張耀元2018年初與一名蔡姓已婚輕熟女到酒吧約會,2人隨後共赴飯店發生關係,但對方指控張耀元下藥性侵。張耀元否認性侵,說自己當時並未勃起,就放棄了,但被害人證稱,張男以手指性侵得逞。一二審、更一審均將張耀元判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張耀元將發監執行。

外型斯文的張耀元現年43歲,台北醫學大學生物醫學材料研究所理學碩士畢業,曾任台北馬偕紀念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台灣微整形醫學會副祕書長、京硯聯合診所醫師,強調是美國私密處整形權威Dr.Gary Alter的親授門生,專長是顏面整形、抽脂等技術。案發前經常上電視、廣播節目,形象良好。

檢方起訴指出,張耀元透過朋友認識在顧問公司上班的蔡姓女子,兩人相談甚歡,2018年初相約到台北市南京東路某酒吧聚會,2人隨後到飯店休息,發生關係。但蔡女向檢方提告,指稱自己酒量不錯,但跟張耀元喝沒幾杯就暈眩,最後不省人事,所以懷疑有醫藥背景的張耀元下藥性侵。檢方偵辦時,張男否認性侵,辯稱雙方在酒精催化下,情投意合才發生關係,也說自己當時並未勃起,並未發生關係,但檢方仍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被害人證稱,當時覺得很暈,在一個陌生的空間醒來,發現張男正在她身上動作。「他沒有完全勃起,就改用手指插入1、2分鐘以上,我有去擋他的手,但他還是沒有停止,我發現自己連講話都沒力氣,後來他又躺下來,把我的頭按在他生殖器上,我沒力氣移開...」而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認為蔡女離開酒吧及進入飯店房間時,確實處於酒醉、意識不清及行為舉止異於一般正常人之狀態甚明,因此一審、二審,以及更一審法院均認定張耀元有罪,判刑4年。

其中更一審法院認為,審酌張男聘僱蔡女擔任診所顧問,見蔡女酒醉,為圖一己性慾滿足,竟不顧蔡女性自主權及心靈感受,而為性交行為,造成蔡女心理上難以磨滅之陰影;而張男犯後猶仍飾詞狡辯,暗指蔡女主動獻身,難認有悔改之心,且參酌張男迄今仍未與蔡女達成和解,彌補所造成之損害等一切情狀,因此判刑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張耀元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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