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補習班學生吃蛋包飯食物中毒,供餐業者判刑。(圖/翻攝臉書)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某家補習班幫學生訂便當,向官女開的日式丼飯店訂5個蛋包飯,結果5人都因沙門氏桿菌食物中毒送醫。官女一開始表示不知道蛋液有沙門氏桿菌,法院審理時坦認犯行,承諾會更換供應商。台中地院審結,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她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官姓女子在北屯區華美西街開日式丼飯店,網路評價褒貶兩極。去年10月28日,一家文理補習班幫5名學生訂餐,跟官女訂購5個蛋包飯便當。結果5名學生吃完後,竟同時出現「腹瀉、發燒、腹痛」症狀,立刻就醫。醫院在5人糞便中均驗出沙門氏桿菌,證實為食物中毒,立刻通報衛生局。
台中市衛生局30日前往該店抽驗,經採集店內的蛋液盒檢驗也驗出沙門氏桿菌,認定官女已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官女送辦。官女否認知道蛋液內有沙門氏桿菌,但因為嫌疑重大,遭檢察官起訴。
中市食安處證明,沙門氏桿菌廣泛存於禽畜類腸道中,蛋、禽類產品為主要傳染媒介。本案內蛋液盒檢出沙門氏桿菌陽性, 雖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害人檢出沙門氏桿菌即源自檢驗的蛋液盒,但依流行病學時序性,難以排除造成食品中毒相關性。
承審法官審酌,官女身為丼飯實際負責人,販賣食品給顧客應盡監督、注意的高度義務,以維護顧客衛生與安全,竟疏未注意而將染有沙門氏桿菌食品供應給顧客,導致5名學生發生腹瀉、發燒、腹痛等危害身體健康症狀,危害非輕。考量官女最後坦承犯行,以更換供應商方式尋求解決之道,最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之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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