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情侶發生性關係,女方父母發現後氣炸,憤而對男方提告求償,判決結果近日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國中少女小君(化名)因跟家人吵架後離家,與少年阿宏(化名)相約到友人家中借宿,小情侶同住一房,當晚就忍不住發生性關係。小君父母事後得知此事,氣得對阿宏提告求償。阿宏到案後,坦承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我很乖,都是前三名」,請求法官駁回小君父母之訴,而法官審理後,仍判他與家長須連帶賠償小君及小君父母共13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君跟阿宏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而2020年2月初小君與家人吵架後離家,隨後就與阿宏相約見面,並借宿在朋友於餐旅大學附近的住處,而當晚11時許,小情侶同住忍不住乾柴烈火而發生性關係。
小君父母事後得知此事,相當憤怒、自責,認為自己沒有盡到保護、教養的義務,精神上受到極大痛苦,因此決定對阿宏提告求償50萬元。
阿宏到案後坦承發生性行為,但辯稱,雙方都是自願的,認為小君父母求償金額過高,請求得太離譜,「我本來很乖,都是前三名,因為這件事情都無心讀書,且又是單親家庭,小君父母請求的金額過高嚇死人」,因此只願意賠償5萬元,請求法官駁回小君父母之訴。
不過,法官審理後,仍認為阿宏行為造成小君父母身心受大極大痛苦,求償有理,最終仍判阿宏及父母須連帶賠償小君10萬元,另須賠償小君父母3萬元,共賠償1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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