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男突襲台北女友租屋處!驚見「房東兒」躲廁所門後

▲家門,房門,開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一名外籍男子到女友租屋處,驚見房東兒子躲在廁所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林姓女子在信義區租屋,沒想到房東的林姓兒子竟趁她上班時闖入,剛好被外籍男友發現,才讓案情曝光。台北地院依侵入住宅罪判林男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另民事部分需賠償6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女2020年3月13日外出上班,林男拿著媽媽的房客鑰匙闖入林女房內。此時,林女的外籍男友突然造訪,打算進屋內等待女友下班,沒想到一開門就發現有人躲在廁所門後,立刻詢問對方是誰,為何會在房內,林男則聲稱喝醉想吐、走錯房間,立刻閃離。

林姓男子辯稱,他當時喝了威士忌跟服用FM2安眠藥,由於租屋處不能抽煙,才會先下樓抽煙,沒想到身體不適,上樓後走錯房間,打算在廁所嘔吐,之後不知道過了多久,林女男友才走進廁所叫他,「我承認我有侵權,但前提我是喝了酒及FM2才做這個行為,我覺得我不應該賠償對方,當時到場的2位警員,都證明當時我意識不清」。

林女男友證稱,他進入屋內先整理行李,打算進入廁所洗手時,發現有一名男子躲在門後站著,立刻叫對方出來並詢問,林男還要求扶他回房;他馬上以電話拍攝照片並打給女友,此時房東接獲聯繫到場,證實闖入者確實是她兒子;另外,林男的身上沒有酒味。

▲▼浴室,廁所,馬桶,心理,顏色,個性。(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林女向林男求償38.8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當時辦案的許姓員警證稱,林男當下的確看起來精神恍惚,但身上確實沒有酒味。對此,台北地院一審依侵入住宅罪判林男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林男不服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決。

民事部分,林女案發後擔心屋內被裝設鏡頭,也擔憂未來居住安全,於案發當日搬出租屋處、暫時居住在旅館內,因此向林男求償旅館費用2萬2000元、搬家費用2萬8335元、醫療費用3萬7666元、精神慰撫金30萬元,合計38萬8001元。

對此,台北地院認為,林男故意不法侵害原告隱私及居住安寧,讓林女受有精神上痛苦,確屬情節重大,但林女在2020年5月13日才開始就醫,且旅館費用及搬家費用與此並無因果關係,判林男應賠精神慰撫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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