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與溫女外遇,辯稱只是在打遊戲。(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戴姓人妻去年底察覺老公張男回到家後舉止怪異,直覺應該檢查行車紀錄器檔案和手機訊息,結果發現張男和他姊姊的閨密居然「搞上了」,2人在車內對話親密,包括女方索吻、男方喊對方「老婆」等。人妻認定兩人外遇,提告求償60萬元,溫女則辯稱兩人只是打遊戲,講話雖然過分但並沒有實際發生關係;法官則認為張男一句「是妻子性冷感才去外面找」,等於間接承認,因此判決張男和溫女連帶賠償12萬元。
判決書指出戴女主張,與張男結婚14年並育有2個孩子,去年發現張男回到家後幾乎把她當空氣一樣,態度轉變之大讓她起了疑心,調閱行車紀錄器和手機訊息後,發現張男反而稱呼溫女是「老婆」,內容包括「老婆老婆......等一下吃飯妳會坐我旁邊嗎」、「怎麼妳又變漂亮了」、「知道我很愛妳是嗎」;女方則說出「那你會親我嗎」等等話語;言談之間顯示兩人有婚外情關係。
身為單親媽媽的溫女辯稱與張男及其家人認識超過20年,更是張男姊姊的閨密,彼此之間只是熟人的對話,而且去年底和張男一起打線上遊戲,會脫口說出一些話,但都是開玩笑的,加上對話中有提到遊戲內容,因此可證明是和遊戲有關,並非實際發生婚外情關係,「但我承認確實講話有些過分,超越友誼。」
張男則辯稱晚上和戴女要輪流陪小孩入睡,有時候自己也要玩線上遊戲,才會和戴女分房睡覺,與溫女沒有關係,也不可能承認發生婚外情。此外,張男被告後並未出庭。
法官審酌戴女提供與張男的對話紀錄,當中張男被戴女揭發後表示「不會再跟那些聯絡」、「求妳好嗎」、「可以忘記這一切嗎」、「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是感覺問題,是妳很冷感妳知道嗎」等,認為張男等於間接承認自己因「妻子不願發生關係」而發生外遇的事實,認定張男與溫女確實侵害戴女配偶權,並衡量張男年收超過200萬元,判決兩人連帶賠償1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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