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女在網路上公審老公保留大量前女友的性愛片,卻反遭老公怒告誹謗。(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楊姓女子為吳姓男子的老婆,去年9月卻意外在老公的手機裡發現,吳男還存有前女友的性愛片,憤怒之下在《爆廢公社》標記吳男,PO文寫下「請問到現在都還不刪除前女友陳小姐的性愛影片什麼意思?」,被老公怒告誹謗。一審,彰化地院判楊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楊女不服再提上訴;二審逆轉改判楊女無罪,檢察官再提上訴;三審,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楊姓女子和吳姓男子結為連理,但楊女卻在去年9月發現老公手機裡居然存有大量前女友的性愛影片,怒在爆廢公社標記老公的臉書帳號,寫下「請問我的老公吳先生你到現在都還不刪除跟前女友陳小姐的性愛影片是什麼意思?」,除此之外還在吳男臉書下方留言「Google相簿滿滿的陳小姐還有隨身碟也放滿陳小姐的照片是否還在留戀前女友嘞?」、「你怎麼不敢跟你朋友說你在2018過年的時候翻出與陳小姐的性愛影片打手槍?」等語,被惱羞成怒的吳男反怒告誹謗。
一審簡易庭法官認為,楊女和吳男間的婚姻感情糾紛,不思理性處理,在臉書社團上等地發布貼文,散布足以使吳男名譽毀損的文字,誹謗事實明確,判其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但楊女不服,再提上訴。
但二審法官認為,依一般人社會通念,前男、女友是在感情世界中,最扯不清理還亂的一種奇妙關係,常見在配偶間對於他方的前任,表示介意,甚至以之為假想敵,均非難以理解,自難遽謂楊女揭露吳男保留前女友之性愛影片,即足以使吳男受到其他人的負面評價判斷,逆轉改判楊女無罪。檢察官不服,再提上訴。
檢察官指出,楊女指責吳男出軌,卻透過網路公審的方式,讓吳男的生活私密領域中最為隱私的性領域,在網路公開,讓上百萬人瞬間得知,其透過網路公審的方式,讓吳男人性尊嚴遭到嚴重貶抑,屬於網路性霸凌的一種,不服二審判決,再提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楊女的言論其質疑方式和用語,顧讓吳男感到不悅或難為情,而有不當,但尚不足以對吳男之人格評價於客觀上造成不當詆毀,且非以損害吳男名譽之人性尊嚴為唯一目的,認為二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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