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2019年利用兒子的帳號,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國中生小美,卻色心大起,引誘小美拍裸照。(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利用兒子的帳號,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名女國中生小美(化名),黃男竟利用小花判斷力與自我保護能力尚未成熟之際,在2019年7月,多次引誘小美拍裸照,以此滿足其私慾。高雄地院審理後,刑事部分,判其有期徒刑2年定讞;民事部分,黃男則須賠償小美和小美父親共6萬元。
黃姓男子2019年6月,利用兒子網路遊戲上的帳號因而認識小美,2人認識僅隔月餘,黃男明知小美為國中生,卻多次引誘小美拍攝裸照給他看,而小美也真的將裸照傳給黃男欣賞,直到被小美父親發現異狀後,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沒想到,待小美因免試保送進高雄某高中體育班就讀後,黃男竟利用其子為該高中畢業之學長身分,要求在校學弟妹向小美反覆詢問被害經過,導致小美因害怕被害經過遭不斷轉述,不敢再前往學校上課,課業和體育成績因而大受影響,讓小美的父親怒對黃男求償50萬元。
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為黃男罪證明確,引誘小美拍攝裸照,但念其未以成年人優勢或財物誘惑,僅為滿足其自身性欲,且有和解意願不過被拒,判其有期徒刑2年。黃男不服,再提上訴,不過二、三審均被駁回,維持原判定讞。
民事部分,小美父親怒對黃男求償50萬元,主因是小美不敢到校上課後,小美的父親因此必須訓練小美,而無法工作。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明知小美未成年,利用其智慮未深,身心發展及性觀念益世均未健全成熟之際,引誘其拍攝裸照,不法侵害小美隱私與性自主決定權,對小美的身心發展造成一定負面影響,但由於小美父親無法證明兩者因果關係,判黃男須賠償小美父女共6萬元確定,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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