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不服父親把遺產都給哥哥,訴請遺囑無效。(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南擁有價值近4千萬不動產的男子阿民(化名)因為身體病重,無法自行立下遺囑,就請了律師代筆,並在宣讀後由阿民點頭同意、全程錄影,但其次子不服氣所有遺產都被轉移給哥哥,在父親過世後訴請遺囑無效,台南地院則判次子勝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民名下有總值近4千萬的房地產,想著次子自營事業成功,他在過世前2天決定將財產全給長子,並找律師代筆立遺囑。
律師立完遺囑後,到阿民病榻前宣讀,並找了地政士等證人、全程錄影,在阿民聽完點頭後完成程序。阿民往生後,其次子認為父親都是自己在照顧,這樣的遺產分配不合理,訴請遺囑無效。
台南地院指出,雖然有律師等見證人在場,但只用點頭的方式確認遺囑,不能避免被繼承人被其他人左右意思的可能性,民法規定不是手寫或口述的遺囑都無效,因此判阿民次子勝訴,應由繼承人共同持有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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