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驅逐艦紀德號(USS Kidd DDG-100)27日通過台灣海峽。(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新版《海上交通安全法》將於9月1日起實施,新增8項法律制度並強化海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追責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上路後將明確要求,外籍「潛水器、核動力船舶」等5類船隻進入「領海」時,必須向大陸海事管理機構通報,對於歐美國家在南海及台海間的軍艦「自由穿行」權利,勢必受到挑戰。
▲美軍雙航母在南海會師。(圖/翻攝美國太平洋艦隊司令官網)
《中國海事》微信公眾號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規定,外國籍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適用外籍船舶為,潛水器;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的船舶;載運散裝的油類、化學品、液化氣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船舶;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的可能危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報告要求,外籍船隻須向主管單位通報船名、呼號、國際海事組織編號和水上移動通信業務標識碼;報告日期、時間和當前船位;上一港名稱、離港日期和時間;下一港名稱、預抵日期和時間;船載衛星電話號碼;所載危險貨物的正式名稱、聯合國編號(如無聯合國編號,標注NA)、污染類別(如不適用,標注NA)、裝載量(噸)。
此外,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後,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設備處於良好使用狀態時,無需後續報告。如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設備無法正常使用,除上述報告外,其後每2小時應報告以下內容,直到本航次最終駛離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
大陸軍事專家指出,新版《海上交通安全法》生效後,對於西方國家在南海及台灣海峽行使「航行自由」權的挑釁行徑將帶來衝擊,此外,新法也讓解放軍在南海防範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行動上有更多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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