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的丈夫、兒子眼睜睜看婦人從這裡摔落,竟是詐保3千萬元。(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葉姓婦人因為欠下3千餘萬元的巨額債務,為了償債,與第二任丈夫、兒子,共同謀畫自殺詐保。2017年4月間,丈夫駕車載著婦人、次子前往大溪北橫公路,而後婦人在欄杆旁自拍後,跳下深谷自殺,丈夫手機錄影後隨即理賠,但遭檢警識破。一二審均將丈夫判刑3年、兒子判刑1年半,更一審改將丈夫判刑2年6月、擔任公務員的兒子判刑1年2月,另外丈夫的姊姊也判刑6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在2017年4月間,男子陳政賢報案,指稱妻子葉治萍(50歲),在大溪北橫公路復興路百吉隧道口前16公尺邊坡,因坐在護欄自拍不慎摔死,在場還有葉女與前夫所生的次子陳俊宏目擊;此外陳政賢也以手機錄下意外發生過程。檢方相驗後,陳男即向3家保險公司聲請理賠,檢警覺得可疑,展開追查。
經過清查後,檢警發現葉女因投資股票失利欠下巨額債務,還疑似挪用公司2千餘萬元公款。2016年葉女與第一任丈夫出遊時,丈夫溺水身亡,當時因查無外力介入,以意外結案,葉女領到1千多萬元保險理賠,並與交往多年的第二任丈夫陳政賢結婚。
因此檢警認為,葉女為了償債,結婚後就與陳政賢、次子陳俊宏,共同策畫自殺詐保案件。檢警發現3人多次到場勘查地形,因此將陳政賢、陳俊宏聲請羈押獲准,最後順利突破兒子心防,才查出詐保的真相。檢方依照「加工自殺罪」,對陳政賢、陳俊宏提起公訴。
一二審均認定有罪,將2人分別判刑3年與1年半,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於2月間宣判,改認定2人與死者共謀詐保,因此以「加重詐欺罪」將陳政賢判刑2年6月、陳俊宏判刑1年2月;另外協助2人的陳政賢胞姊,也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由於陳俊宏於案發後考上公務員而在桃園市府工作,這次遭判刑1年2月定讞,公職生涯將就此泡湯。此外,陳政賢在案發後,就委請胞姊偽造死者的在職證明,以利詐保,這部分最高法院日前將陳政賢判刑6月與8月(得易科罰金)、胞姊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先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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