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紀惠容指出,近10年3成兒少性侵案屬「兩小無猜」,18歲以下男童受害比率增加。(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紀惠容等人30日表示,根據衛福部近10年統計,疑似兒少性侵害案件,有近3成屬於加害人未滿18歲,且被害人未滿16歲之「兩小無猜」案件,且自2005年至2010年期間,18歲以下男童被害人有增加的趨勢,顯示兒少人身安全保護仍存有相當風險,政府應加以探究其原因。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張菊芳、葉大華30日提出「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通案調查研究結果,以三級預防架構提出有待加強改善之結論與建議,分別為一級預防(初級預防)、二級預防(次級)及三級預防。
監察院指出,2020年性侵害案件通報件數為1萬334件,被害人有9212人,其中兒少被害人達5979人,占64.9%,且自95年度起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通報件數不斷升高,兒少在安置機構內,被通報遭到侵害的數據,亦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
監察院說明,兒少性侵害案件實質上存有權力不對等,尤其在安置機構及學校,顯示兒少人身安全保護仍存有相當風險,亟待改善。
▲紀惠容、王美玉、張菊芳、葉大華召開「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紀惠容表示,教育人員於面對校園性平事件時,往往容易出現兩極化的行為表現,一則採取凡事都通報的「卸責式通報」以避責,另一則採取逃避的態度,拒絕接收到相關資訊避免通報。
紀惠容認為,兒少被侵害時,囿於師生權勢關係、家長的態度,及求助的環境及管道不安全、不友善,兒少表意權遭漠視等,致不敢或不知如何求助,多數兒少被害者選擇隱忍,黑數持續存在,政府機關應該正視。
根據衛福部近10年統計,疑似兒少性侵害案件,有近3成屬於加害人未滿18歲,且被害人未滿16歲之兩小無猜案件,而教育部統計更高達47.47%,且現行制度對兒少性侵害行為人挹注資源太少。
紀惠容說,未成年兒少單純出於好奇或兩情相悅而偷嚐禁果,情節輕微,倘若依法強行送辦,將造成其內心莫大傷害,為考量兒少最佳利益,應該以輔導先行。
依據監察院歷年調查,17件重大兒少性侵害案件相關數據分析,發生地點為學校及安置機構內,行為人為老師、教練或長官權勢者,計13件,占比76.5%,顯見權勢關係迫使兒少不得不順從而被害。
紀惠容也說,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性侵害受害者,以18歲以下比例最高,約占5成,以受害者安置時間回推其入住機構之起始年齡,發現受害服務對象中八成以上未滿16歲,便開始接受全日型機構服務,其中遭受機構員工性侵害者,均為14歲以下即安置於機構者。
▲監察院提出「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通案調查研究結果,並以三級預防架構提出有待加強改善之結論與建議。(圖/監察院提供)
紀惠容表示,衛福部統計資料指出,原住民族兒少性侵受害比率高於非原住民族兒少,衛福部應蒐集數據及現況深入研析,並且考量文化因素,深入偏鄉或原民地區辦理性侵害防治宣導活動,增強民眾正視兒少性侵害事件的重視。
紀惠容認為,兒少遭受性侵害不分性別,所受的創傷程度及影響都很深遠,而且自2005年至2020年期間,18歲以下男童被害人有增加的趨勢,政府應加以探究其原因。
紀惠容建議,衛福部應研擬性侵害事件未成年行為人處遇指引草案,針對性侵害行為人屬0至6歲之兒童,研擬一律訪視,並評估其身心狀況,提供協助措施,以達到及早預防及早介入的效果。
王美玉呼籲,政府應加強推動兒少性侵案件的三級預防機制,如保護揭弊者身分與工作權、營造友善校園及安置機構環境讓兒少勇於求助、檢視相關資源配置是否足夠,以及檢討司法訴訟期間對兒少的協助,均能有效降低兒少性侵害犯罪黑數。
葉大華則說,本調查案所提結論與建議,攸關兒少人權及人身安全保障之落實,特別在國際人權思潮之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兒童權利公約(CRC)」、「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均已國內法化之際,政府更應善盡保護兒少人身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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