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椒華再次辦理台南學甲爐碴案現勘,學甲國有地再開挖採樣測地下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立委陳椒華再次辦理台南學甲爐碴案現勘,找來國產署、工業局、環保署、台南市環保局、當地里長和環保團體一起會勘,釐清興業段804-2地號國有地上填埋的爐碴究竟該認定為違反廢清法的廢棄物,還是不符合再利用的「產品」。
陳椒華請國產署再次開挖,採取土樣檢測及進行2口監測井的地下水採樣,確認受污染情況。現場開挖3公尺深,發現不同土層鉻含量高達2、3千ppm,另地下水監測井30日水位為地下1.9公尺,爐碴是泡在地下水裡的,而地下水pH值高達12.3的強鹼程度。
陳椒華委員表示,此案里長已檢舉2年,環保局迄今未主動開挖,也不會認定是否符合再利用規範,說要問工業局,但去年檢察官來開挖時也不通知工業局,拖到現在還沒辦法認定,問題出在台南環保局。
檢舉本案的李新進里長也不滿地表示,陳椒華委員一塊一塊地號追查,環保局則是委員追一塊才處理一塊,強調當時是同時檢舉多筆土地,環保局應以行政裁量權儘速辦理。
台南市環保局馬進吉股長回應表示,國有地這塊有鋪面,對環境影響較小,其他裸露地先處理,並非不處理。至於全程興業部分因有建照,會涉及國賠,若違反再利用,會請責任人定期環境監測,強調不能違反比例原則。
工業局副組長曾志雄表示,此案屬於再利用管理辦法的附表,是由地方環保局看是否有再利用資格,有問題再問工業局,至於開挖是否為產品,要送檢驗才能確定。陳椒華強調,台南環保局說需要工業局協助認定,但又不找工業局到現場認定,無法理解環保局的心態,看到地方環保局和督察大隊這樣辦案,拖了這麼久,幾個在追的案例都是這樣,照這樣台灣土地就完蛋了,真的深感痛心!此案檢舉2年,迄今卻還在原地打轉,請環保單位加油!
李新進里長表示,2019年8月向台南環保局和檢察官檢舉學甲工業區多處遭填埋爐碴,包括國有地這塊和隔壁的全程興業,陳椒華委員從2020年8月開始關心,一塊一塊查,先查農地,現在農地已清理完畢。檢察官去年有開挖這塊國有地,但沒挖全程興業,也有挖興業段61地號那塊,今早十幾台大卡車在61地號清理,說埋二公尺多,不符合再利用,罰72000元要求清理掉,無論產品是否合格,掩埋超過80公分,就是違反再利用。
國產署南區分署分署長黃莉莉表示,此地是否掩埋廢棄物,尊重環保單位的認定,後續一定會處理。已設二口監測井,30日進一步開挖取土樣確認是否為廢棄物,會送環檢所檢測。
台南市環保聯盟黃安調常務理事表示,國有土地亂埋爐碴明顯違法,無論是廢棄物還是再利用,埋在國有地就是不對,國產署要嚴正表示意見,更應要求立刻清除處理,怎可拖這麼久沒進度。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張輝川隊長表示,此國有地和隔壁的全程興業都沒有申請再利用!
台南市環保局馬進吉股長則表示,當年爐碴再利用用途不需要申報。工業局表示8月11日有找工程會和台南環保局開會,已指出學甲爐碴案並非一般鋪面工程,而工業局再利用查核委辦單位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副理蔡維馨表示,此案填埋這麼深,是偏整地而非鋪面工程,而再利用應要有工程設計,此案在國有地上使用已是不合法,應依法回復原狀。國產署南區分署則說後續配合環保單位指示,希望趕緊釐清。
台南市環保局指出,學甲工業區國有財產署土地使用「爐碴再利用產品」一案,環保局曾於2020年9月30日會同台南地方檢察署開挖採樣檢驗TCLP,均未超出管制標準值,目前本案台南地檢署偵辦中。如確認違規使用爐碴再利用產品,後續環保局將要求清理義務人提出清理計畫書進行清理,並請國有財產署依法要求佔用人返還土地並求償。
另外2020年迄今,環保局共進行4次地下水質採樣監測,8項重金屬皆低於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未來將持續於枯、豐水期進行監測,追蹤地下水品質。環保局重申絕不掩護業者,仍持續以謹慎嚴格態度全力辦理,學甲案所有採樣檢測數據均公開在環保局網站首頁學甲農地爐碴清運及公開資訊(歡迎檢視https://web.tainan.gov.tw/ep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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