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子在被張男兩度性騷後,不僅罹患憂鬱症,也因此離職,北院依性騷罪判張男拘役50日。(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123RF)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張姓工程師於2020年7月一場KTV聚會上,竟假藉酒意對身旁女同事直接壓上去熊抱,經女同事掙扎逃開後,又趁女同事剛抽完菸,從後出手襲胸,受害女同事身心受創,又不想再見到張男黯然離職,北院依性騷擾罪,判張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張男於2020年7月11日凌晨,在一場KTV夜唱聚會上,趁身旁女同事放鬆之際,竟直接壓上去熊抱,女同事挪動臀部好不容易才掙脫,後來女同事到1樓抽菸,張男又尾隨在後,趁對方排隊等電梯時,從後出手襲胸,1小時內兩度性騷,讓女同事憤而提告。
張男坦承犯行,北院依兩次性騷犯行,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女同事案發後罹患憂鬱症,除須服藥控制外,也受不了在公司繼續看到張男,於11月離職,認為張男至今仍牽扯酒後亂性、不願真誠道歉,而她身為受害人,卻承擔最慘的後果,向張男求償50萬元,但因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太晚提出,北院判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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