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分院 。(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自稱「台灣巴菲特」的億圓富集團總裁周瑞慶,因違法吸金41億餘元,高雄地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判周17年徒刑、併科罰金9億元,不法所得41億應先發還被害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宣判,周瑞慶改判15年6月,罰金降為5億元,可易服勞役3年,以5億元罰金按比例折算,未扣案犯罪所得改認為20億元,需發還被害人,可上訴。
化名「陳子龍」的周瑞慶與億元富集團幹部,透過說明會向投資人宣稱,是全國第一家合法控股公司,資產雄厚,有土地房產數百筆,買到賺到,跨足渡假會館、食品、服飾等多項產業,未來將「上市上櫃」,誘騙上百位民眾投資,但其實那些都是沒有實際在經營的空殼子公司,不法吸金金額合計達41億元。
檢調2016年大動作搜索,周瑞慶伺機落跑,為了躲避查緝,周瑞慶還變裝,直到2018年中秋節才被逮,不少人被騙血本無歸,一審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等罪判周瑞慶17年徒刑,併科罰金9億元;二審高雄高分院31日改判他15年6月徒刑,罰金5億元,可折算易服勞役3年,等於勞役1日價值約4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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