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鄧姓兄弟檔見正妹酒後單獨搭乘計程車返家,竟一路尾隨跟回家。(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可怕!有竊盜前科8年級生鄧姓兄弟檔,偶然見正妹綺綺(化名)酒後單獨搭乘計程車,認有機可趁一路尾隨到她家。鄧姓胞兄看綺綺醉到不省人事躺在床上,偷走信用卡3張、身分證、健保卡及現金隨後離去。鄧姓胞弟竟起色心,因他未能勃起便罷手,離去前更將綺綺手機拿走。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等罪判處鄧弟5年4月,鄧兄另審理中。
鄧姓兄弟在今年3月11日凌晨1時許,一路尾隨喝醉綺綺到她住處,沒想到惡劣的2人賊性不改,趁綺綺躺在床上休息未能警覺,鄧兄(26歲)竟偷走綺綺中國信託等信用卡3張、身分證、健保卡、鑰匙1副及現金1200元,得手後他轉身就離去。
▲惡劣的鄧姓兄弟檔,哥哥不僅偷竊財物弟弟甚至企圖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覬覦綺綺美色的鄧弟(23歲)等待哥哥離去後,隨即到床上強壓在綺綺身上,不顧綺綺反抗,強行脫下她的內外褲,過程中綺綺為了保護自己大口咬了鄧弟手指,沒想到鄧弟竟出手毆打綺綺臉部,導致她上下嘴唇紅腫。此時,性慾瞬間遭澆熄的鄧弟,也因小弟弟無法勃起便罷手,離去前更將綺綺擺放床邊的手機拿走。
綺綺瞬間酒意全醒,立刻追下樓,但鄧弟早已逃離,她隨後立刻撥打電話報警採證,經警調閱監視器追查比對,在同日下午5時許在桃園拘獲到鄧弟。
綺綺開庭證稱,「我發現被告起身作勢拿我身旁的手機,我有起身要拿回手機,被告就推我,我就倒回床上,他就拿著我的手機跑走,我只能追出去」。面對綺綺的指控,鄧弟均坦承。法官認,2人僅有短暫輕微的肢體衝突,並未達壓抑綺綺行動或意思自由,甚至難以抗拒程度,難以依刑法加重準強盜罪名。
合議庭審酌鄧弟年值青壯,竟不思正途而以深夜侵入住宅方式對素不相識的綺綺分別為竊盜、強制性交未遂及搶奪等犯行,嚴重侵害綺綺的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雖然犯後坦承犯行也當庭向綺綺道歉,但並未與綺綺達成和解賠償,依共同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又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2月;又犯侵入住宅搶奪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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