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獨自生活30年的老婦人,因申請不到中低收入戶補助,轉而控告兒子涉嫌遺棄。(示意圖/Unsplash)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蔡姓老婦人日前突然具狀控告2個兒子遺棄,被告的兒子一頭霧水指出,父母早已離婚,母親離家30多年幾乎沒見,不懂為何被告。台北地檢署調查,蔡婦並非沒有自救能力,但因被查出兒子有收入,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遭拒,檢察官特別發文請台北市社會局重新查訪後,蔡婦已獲補助,2個兒子也獲不起訴。
據了解,現年65歲的蔡姓婦人,在30多年前因故和丈夫離婚後,自己搬離外出,當時分別5歲、2歲的兒子都由丈夫扶養,日前蔡婦提告指出,她現在想和兒子們同住被拒絕,因此要告兒子涉嫌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現在年約40歲的兩個兒子則表示,情感上實在無法接受早已印象模糊的母親突然說要回來。
檢察官詹騏瑋深入了解後發現,原來蔡婦先前試圖要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結果被台北市社會局以兒子仍有收入為由拒絕,蔡婦疑似因此想回頭讓兒子扶養,但因母子分隔數十年,彼此經濟財務獨立,檢察官發函請社會局再次確認補助資格。
社會局人員重新進行查訪後,確認兒子的收入的確和蔡婦生活無關,改將蔡婦列為中低收入戶補助對象,並且定期、不定期前往探視關懷,檢察官因此認為,蔡婦並非沒有自救能力之人,至於兩個兒子被控遺棄的罪嫌不足,1日處分不起訴。
【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