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男假扮攝影師傳訊表示要包養小君,卻在發生關係後拒絕付款並封鎖對方。(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嘉義報導
蘇姓男子2020年10月間假扮攝影師搭訕女子小君(化名),再藉機聲稱要以每月8萬元包養對方,並要求每月須有4至5次性行為,使小君誤信,與其發生關係。豈料,蘇男完事卻不付款,還封鎖小君,隨後遭對方憤而提告。日前嘉義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得利罪,將蘇男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2萬,至於妨害性自主罪則是另案偵辦中。
判決指出,蘇男原本從事人力仲介,明知自己無力支付包養費用,卻於2020年10月23日透過臉書私訊小君,向對方聲稱自己是攝影師要找人拍照,還藉機表示要以8萬元包養對方,並進行長期固定性交易;2人於10月26日相約至汽車旅館開房完成性交易,不料,蘇男完事後,卻屢次以「稍後匯款」為由拒絕付錢,接著封鎖小君臉書帳號。小君發現自己遭受騙,氣得報警處理,全案因而曝光。
蘇男到案坦承犯行,並表示自己曾以同樣方式誘騙多名女子與其性交。不過,檢警因受害女子拒絕出面舉發而無法成案。
對此,法官審酌蘇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惟至今尚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等情狀,依詐欺得利罪,將蘇男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全案仍可上訴,至於妨害性自主罪則是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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