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海鋒大隊陳姓中士,因不滿士官長在會議上指責其工作態度散漫,竟怒飆士官長,還作勢打人。(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為海軍海鋒大隊支援中隊中士,2019年起,奉派支援伙房事務,不過同年12月,陳男因不滿士官長在會議中提及他工作態度懶散,認為士官長對其刁難,在集合後對士官長怒飆「士官長了不起是不是,幹!」,更作勢欲打士官長,被其他人攔下,事後陳男被憲兵隊移送偵辦。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對上官施強暴未遂罪,判其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姓中士為海軍海鋒大隊支援中隊中士,自2019年7月起,奉派前往高雄駐地,支援伙房事務。同年12月,陳男不滿謝姓士官長在上午會議中指出陳男工作態度懶散,引發陳男不滿,認為士官長對他惡意刁難。
未料,陳男在集合場地於集合即將結束之際,突然情緒失控,對士官長飆罵「士官長了不起是不是,幹!」,更衝上前作勢要毆打士官長,被中隊長等人攔下,而陳男在離開集合場地前,還徒手捶打集合場地的玻璃門洩憤,事後被憲兵隊移送偵辦。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為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卻因為依時情緒失控,以穢言辱罵士官長,更對士官長有欲施暴的犯行,法治觀念淡薄,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對上官施強暴未遂罪,判其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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