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彤與母親看過陳益華寫給張宏年的信件後,提告恐嚇。(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曾為十大槍擊要犯的陳益華,寄信給曾遭他與薛球綁架的前台中市副議長張宏年,提到綁架案另有共犯,盼他來監獄接見,文末說「如不處理,難保不會再發生在您家人身上」。張宏年家屬提告陳恐嚇,台中高分院仍認為不構成恐嚇,維持一審判陳無罪。全案定讞。市議員張彥彤表示,目前不便多作說明。
判決書指出,曾列全國十大槍擊要犯的薛球、陳益華集團,2人曾綁架台中市副議長張宏年勒贖3億,另犯下時任台北市演藝工會理事長楊光友及八大電視公司總裁楊登魁恐嚇取財、持槍強盜等10多件案件,最後遭依擄人勒贖罪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惡虎」薛球於2019年8月17日病死在獄中,陳益華則仍在花蓮監獄執行中。
陳益華為爭取將來申請假釋的有利條件,2020年5月16日寫了一封信給已退休的副議長張宏年,信封寫明「張宏年先生親收」。該信內容除提到當年綁架張的共犯另有其人,也希望張親筆寫原諒信並來監獄接見。他在信末還加註「PS現在您兒子也當上議員,先恭喜您了!但此事如您不處理,難保不會再發生在您家人身上,您好好考慮是否過來一趟」等文字。
張宏年之子、陳彥彤議員服務處收到信件後交給陳彥彤與張宏年妻子觀看後,認為內容是在恐嚇張宏年,若不依指示寫信及接見,家人會再發生遭擄人勒贖,令人心生畏懼,因此對陳益華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全案經台中地院簡易庭、台中地院審理,均判陳益華無罪,張彥彤仍上訴台中高分院。
陳益華否認有恐嚇意圖,他表示,寫信目的是要告知張宏年當年實情,希望達成法務部倡導的修復式正義。PS內容是因為不方便把幕後指使者姓名寫在信內,以免該人提早曝光,才會希望張來一趟,希望當面告知。後來他知道被告恐嚇,已將該人姓名提供給法院與地檢署,並將當年綁架案情交代清楚。他每年都會寫賀卡給張宏年,這封信也是,但這次卻由他妻子和兒子代收,才導致誤會。他強調再3年多才可以聲請假釋,「我沒有恐嚇張宏年及其家人的意思與動機」。
陳的辯護律師也說,陳書寫該信件時仍不符假釋聲請要件,並無恐嚇張宏年寫原諒信爭取假釋的動機與必要。該信件依依般社會通念衡量,只表示希望張能來探監,由他自行決定如何處理,表示不希望事情不要再發生他家人身上,難認會使一般人心生恐懼。陳出獄遙遙無期,客觀上也難以讓被害人產生危害。收件人是張宏年,既然張沒看過該信件,就沒有受害,陳並不構成恐嚇。
法官勘驗信件內容,仍採信陳益華與辯護律師證詞,認為信件並未構成恐嚇,再判陳益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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