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包外遇!人夫細數「時間、次數」喊:我都有戴 正宮崩潰

▲桃園市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邱姓妻子辦理新生兒登記時,鄭卻在戶所內怒嗆「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遭邱妻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主動向正宮坦承外遇,還細數時間、次數、地點,正宮氣炸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人夫阿義(化名)與妻子才剛結婚一年,但他卻檔不住外面的誘惑,與女子小君(化名)發生婚外情,更發生多次性行為。正宮發現2人姦情後質問阿義,而他也坦承外遇,並清楚交代與小君發生性行為的時間、次數、地點等,還向正宮強調,「我都有戴套」,正宮當場氣炸,憤而對2人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正宮35萬元。

正宮指控,她2018年1月初與阿義結婚,但沒想到,阿義卻在隔年的3月間在外發生婚外情,更發生至少6至7次的性行為,讓她身心受到極大痛苦,憤而對阿義及小君提告求償。

對此,阿義與小君異口同聲的強調,2人只是一般朋友,並沒有正宮所述的情形。小君另外辯稱,她根本就不知道阿義已婚。

不過,法院調查時,勘驗正宮所提出的錄音檔發現,阿義曾主動向正宮承認,自己曾與小君在台北住家、台中的摩鐵發生6、7次性行為,他甚至一一細數出時間、地點、次數等。

此外,阿義被正宮質問,「就是正常發生關係這樣,就是一般做愛這樣」、「你在上面,她在下面,還是她在上面,你在下面」、 「然後你們舌吻、親嘴」、「然後你摸她的胸是嗎」、「那怎麼可能沒有口交?應該有吧?」等語時,也都表示,「嗯」、「都有啊」、「嗯」、「她不喜歡」,足以認定他的辯詞並不可採。

法官還查出,阿義還向正宮強調,「髒歸髒,我跟人怎麼樣我有帶套」、「那是當時外遇啊」、「我有帶套 ,沒有每次」、「對,我是有第三者,所以我該死」,而小君的部分,她也曾自承,曾接獲阿義母親的電話向她告知,阿義是有婦之夫等,打臉自己的辯詞,法官因此最終判2人須連帶賠償正宮3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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