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貴子坑違建越拆越大讓柯文哲氣瘋!前官員改判6年大法庭認同

▲▼最高法院大法庭。(圖/翻攝最高法院官網)

▲護航貴子坑違建案,最高法院大法庭認同這犯貪污罪。(圖/翻攝最高法院官網)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剛上任時掃蕩違建,當時北投區「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違建「越拆越大」,讓柯文哲在臉書發文「氣瘋了」。檢方對包庇違建不拆的建管處前違建查報小隊長林韋鳴提起公訴,一審判他無罪,二審則以《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罪」判刑6年。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提案大法庭。大法庭也做出裁定,認定這就是貪污罪。

本案因柯文哲在2015年3月間的治安會報上震怒,讓他「氣瘋了」要拔掉內湖分局長,之後他又在臉書發文,指稱北投區「貴子坑鄉村俱樂部」起源於北市府官員因違法核准溫泉開鑿遭起訴,經過追問後,了解共有18個地方被檢舉違建12次,每次結案報告都附有照片。但為什麼拆了多次的違建,竟然變成有高爾夫球場、溫泉湯屋等設備的俱樂部?「越拆越大」!讓他聽完報告時真是要氣瘋了。

案件爆發後,檢調單位針對「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進行清查,發現俱樂部陳姓負責人2003年起接手後,不斷擴增違建,2009年已經成為超大規模的違建,遭到台北市府發函要求會勘。陳姓負責人為了規避查緝,竟在會勘時找了市議員、里長等人到場助陣,最後台北市府多名官員,也在會勘紀錄上放水,還讓陳姓負責人取得溫泉開發證明。檢方偵查終結後,對時任建管處違建查報小隊長林韋鳴等多名官員,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提起公訴。

其中林韋鳴部分,一審認為他並未取得實際利益,判決無罪。但二審高等法院改認定他因包庇違建、沒有依法拆除,讓業者無權占用國有土地,及保有違建物之不法利益,圖利金額達4,030,366元,因此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刑6年、褫奪公權3年。

林韋鳴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承審的刑二庭法官認為本案因出現法律見解歧異,有統一見解之必要,故提案大法庭審理。大法庭審理後,做出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裁定。最高法院大法庭認為《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所稱不法利益,只須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因其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與不法圖得之自己或其他私人利益間,具有因果關係,即可成立。」

最高法院大法庭進一步論述,「公務員對該等違章建築之查報、拆除並無裁量空間,若明知依相關法令應即予簽報,故意隱而不予查報,致該違章建築免遭拆除,得以繼續違法留存或用益,使原始起造人仍可繼續享有違章建築留存之整體用益,即該當《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亦即大法庭採信二審有罪的見解。另外最高法院也補充,本裁定適用於新建的違建,若為既存違建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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