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桃園打工遭虐殺!15歲共犯「絞死焚屍」原因曝…二審改輕判

▲22年前,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在平鎮市當檳榔西施時,遭人絞殺後焚屍。(圖/家屬提供)

▲23年前,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在平鎮市當檳榔西施時,遭人絞殺後焚屍。(圖/家屬提供)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沉寂22年之久的桃園市平鎮林姓檳榔西施遭殺害焚屍命案,桃園院檢重啟調查,並依殺人罪嫌將4人起訴,其中被羈押的潘男、陳女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30日駁回上訴,分別將二人改輕判14年6月。另外,當時也為檳榔西施的陳茹華,因懷疑林女可能喜歡她男友吳昶弘,加入虐殺。高等法院2日判刑14年2月。

發生於1998年12月間在平鎮區(當時為平鎮市)的無名女子遭焚屍命案,一度因身分查不出懸宕22年之久後,因秘密證人出面檢舉,揪出現年42歲的男子潘子鑑、43歲女子陳諭詩、當時15歲的共犯陳茹華(現年38歲)與41歲吳姓男子涉案,檢方歷經偵訊後將4人罪嫌提起公訴,其中吳姓男子潛逃國外,已遭發布通緝。

▲發生在1998年桃園市平鎮市復旦路路旁4段草叢女屍命案,平鎮警分局當時因關鍵證人提供目擊線索讓破案露出曙光。(圖/記者沈繼昌攝)

▲平鎮警分局前年因關鍵證人提供目擊線索,讓懸案露出曙光。(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由於陳茹華當時未成年,由少年法院處理,依殺人罪判14年8月。上訴後,高院2日指出,17歲林姓少女一度逃離現場,但隔天又被4人抓回原處拘禁,陳茹華因懷疑林女愛上自己男友吳男,加入以球棒毆打、開山刀砍殺,過程中,2名陳女還輪番用腳踩踏林女腹部,確認少女是否身亡,直到林女斷氣。

高等法院認為,陳茹華手段兇殘,且毫無悔意,一再翻供,但考量當時她的年紀還未成年,在本案中也不是主導角色,且刑期反而比潘子鑑、陳諭詩的14年6月徒刑還長,因此改判14年2月,還可上訴。

 ▲發生在1998年桃園市平鎮市復旦路路旁4段草叢女屍命案,警政署當時還推出協尋專刊希望找出死者身分。(圖/翻攝自警政署網站)

▲當年警政署曾推出協尋專刊,希望找出死者身分。(圖/警政署)

另外,潘男、陳諭詩,事隔多年後,2人都已經各別結婚生子。2人被捕後,一審法院認定2人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定潘男、陳諭詩均有罪,但「考量被告二人行為時甚為年輕,思慮欠周,案發至今已20餘年之刑罰需要性,與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事項等一切情狀」,改輕判14年6月,可上訴。

桃檢調查,這件發生在1998年林姓少女(台日混血)北上桃園打工,到桃園市平鎮受雇於潘姓男子、吳姓男子與2名陳姓女子共同經營的檳榔攤,因4人均有吸毒習慣,當時具有軍人身分的潘男擔心被林女檢舉,同時懷疑林女偷拿檳榔攤營業收入款項,因此與吳男、2名陳女密謀拘禁,更動手剃光頭髮凌虐,最後以毛巾絞死後丟棄平鎮區復旦路高速公路涵洞附近草叢內焚屍滅跡,但當時因查不出林女身分,使得本案膠著逾20年,直到今年被某位秘密證人出面檢舉後才揭露此案。

▲桃園市17歲林姓少女22年前當檳榔西施慘遭虐殺焚屍,桃園地院17日開庭,林女父親出庭後痛斥兇手手段殘忍。(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林女父親一審出庭時,痛斥兇手手段殘忍。(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地院去年開庭審理此案,死者林姓女子之父從台北市騎車南下出庭,當時曾對媒體聲稱,自己僅這個女兒,女兒與潘男等4人並無深仇大恨,他不瞭解為何潘男等人以如此殘忍手段對待女兒,法院一定要對這4人判重刑,否則對不起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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