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學霸正妹Amy林潔玲,現年31歲,外型亮麗、身材火辣,外語能力強,不過卻走上歧路,2017年間透過仲介到美國加州的酒店陪酒,甚至還搖身變成雞頭,安排前往美加地區與男客進行性交易,每次平均收費400、500美元。對此,台北地檢署偵結,將林女及集團成員陳希聖、林聖超,依媒介性交易罪起訴。
檢警查出,主嫌林女自明星高中畢業,考上知名大學,加上語言能力強,被視為學霸,但為了迅速致富,誤入歧途,一畢業就入行色情集團,1年後還自立門戶,打著「金錢鋪陳的美好」,招攬想掏金的網紅、小模赴海外賣淫。據了解,這起國際色情集團透過網站、臉書等通訊軟體刊登徵人廣告,招攬台女到美國華人區「打工」。
由林女組成的「艾咪」賣淫集團,以「台北酒店經濟人Top飯局伴遊夜店酒吧」招攬客人,標榜主打只要上班穿性感睡衣,加上小費,月收入保守估計可賺120萬元。此外,也徵求飯局妹、伴遊妹,要求運動型、大胸型、氣質型、甜美型的女子,其應徵者須提供個人照片、影像面試,若照片與本人無落差,還可長期配合,以符合客人隱私需求。
檢警追查,林女2018年起至2020年2月止,仲介約50名台籍女子,透過台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取得免簽待遇赴美、加從事性交易,到當地會有綽號「GTO Kevin」的男子接待、安排住宿等,每次性交易向男客收取1小時400到500美元(約合台幣1萬3,000餘元),或1小時290到320加幣不等(約合台幣7,000餘元)。應召女實得6成,其餘由公司拿,如應召女由陳男、林男2人招募,2人可再分得1到2成經紀費。
就有一名應召女表示,到加拿大工作17天,就可賺25萬新台幣;另外一名應召女則證稱,到國外工作的內容有2種,一種是性交易,一種是陪酒聊天,她都在夜總會陪酒聊天,未有性交易,報酬和當地夜總會拿,收入也不少。這起跨國賣淫案件,直至一名赴美工作的女子,由於進出美國頻繁,被美方邊境管理局攔查,女子坦言從事賣淫,全案才就此曝光。美方2020年9月間透過AIT通報台灣,最終台美聯手破獲該賣淫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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